当前位置: 百年建筑网> 百年频道>招采信息>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盘扣租赁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盘扣租赁招标公告

分享到:
评论
摘要: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盘扣租赁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BJJ-WZ2023-061)1.招标条件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盘扣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WZ2023-061)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项目盘扣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项目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影壁山出口至挂牌岭进口

建设单位:中铁(辽宁)本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咨公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主线里程范围K186+400~K208+566.796,全长22.166公里,包含服务区1处、互通收费站1处;路面工程K163+980~K208+566.796,全长44.586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路基12.8公里,最大挖深21m,最大填高16m,挖方总量116.2万立方米(不含隧道开挖方),填方总量389.4万立方米,填筑透水性材料29.7万立方米;桥梁2.9公里,预制T梁1651片;隧道双线6.456公里(包括:影壁山隧道出口段(1390m)、葫芦头子隧道(3057m)、三家窝棚隧道(1762m)、挂牌岭隧道进口段(247.1m));房屋建筑工程10190㎡。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租赁资质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租赁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3.生产能力要求:对招标物资具体一定的租赁经验。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厂商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有近连续2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许可证。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谈判。

(2)合同签订:中标人需通过法大大电子合同签约平台进行线上身份认证和签约,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不能存在相同IP;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4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318308255@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本桓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318308255@qq.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57009390001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东北总部基地西六区888号6、7号楼,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318308255@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3日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14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联系方式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人:徐明宇

电话:15584395939

电子邮件:318308255@qq.com

9.2采购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沈阳分公司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十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世龙

联系电话:17719230930

电子邮件:2862149627@qq.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本消息来源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资讯编辑:曹建金 021-26093532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