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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晴隆县碧痕镇大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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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晴隆县碧痕镇大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黔西南自然资矿告〔2023〕3号)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提高资源供给保障...

(公告文号:黔西南自然资矿告〔2023〕3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提高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贵州省富矿精开有关要求,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贵州省晴隆县碧痕镇大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兴义市遵义路1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晴隆县碧痕镇大寨玄武岩矿

开采矿种:玄武岩

地理位置:晴隆县碧痕镇

面积:0.144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843816.64 35507918.00
2 2843909.08 35508113.11
3 2843909.23 35508364.03
4 2843478.41 35508364.30
5 2843478.37 35508308.54
6 2843509.04 35508141.23
7 2843539.78 35508085.45
* 1530 1390

资源储量:490.3669万吨

开采标高: +1530米至 +13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未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等,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等手续。同时,对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843816.64 35507918.00
2 2843909.08 35508113.11
3 2843909.23 35508364.03
4 2843478.41 35508364.30
5 2843478.37 35508308.54
6 2843509.04 35508141.23
7 2843539.78 35508085.45
* 1530 139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7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意向竞买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6.竞买人需具备与开采矿种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与能力,在公告期(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2日)存款证明不低于10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29日 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15:00

网上地址:http://ggzyjy.qxn.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公告及附件可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月12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4年01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ggzyjy.qxn.gov.cn/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保证金缴存凭证。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截止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4年1月29日15:00前至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的法人等实施联合惩戒。 (二)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前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采矿权相关条件无异议。 (三)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1.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等有欺诈行为的;4.与其他竞买人串通参加竞买有违公正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挂牌结束后,未竞得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执缴款书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发生中止或终止出让该采矿权情形时,自相关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矿区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六)按照富矿精开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占而不采”,采矿权首次发证5年,在首次发证期间需要取得用地、用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等批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在首次发证期间取得上述批复及手续后可以延续,延续年限为出让年限扣除首次发证年限。在首次发证期间未取得上述批复及手续的,采矿权到期不予延续。 (七)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开发,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应急管理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624号)有关要求落实好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等,按要求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八)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等,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等手续。同时,对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矿产资源开发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和有效期限内,无故不开采矿产资源的;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详查资料存在瑕疵; 3.因采矿权人自身原因,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条款的;4.其他不符合《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情形的。 (十一)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前期工作投入,经晴隆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单位评估,出让前期工作投入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零玖佰捌拾元整¥1410980.00元。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可在晴隆县自然资源局查阅第三方评估报告,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竞买人竞得本次出让采矿权后,除缴纳出让收益(成交价)外,还需向前期投资主体支付出让前期工作投入费用,支付时间由双方(前期投资主体、竞得人)另行协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交至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59-3228533,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的法人等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要求,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公告规定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


资讯编辑:张露露 021-26090083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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