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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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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南自然资矿公告〔202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南陵县人民...

(公告文号:南自然资矿公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场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西侧二号楼3-4层(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西北角创e汇隔壁)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

地理位置:位于南陵县县城北西方向约20km,行政区划隶属南陵县工山镇跃进、高岭、桂镇村管辖

面积:0.795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427306.16 39613343.04
2 3427231.82 39613272.96
3 3427085.67 39613131.18
4 3426985.40 39613007.24
5 3426918.65 39612859.24
6 3426846.12 39612711.19
7 3426780.25 39612558.80
8 3426743.35 39612401.55
9 3426934.34 39612267.75
10 3427026.37 39612386.33
11 3427252.03 39612625.74
12 3427410.34 39612903.86
13 3427548.02 39613051.66
14 3427496.86 39613209.36
* +191.10 -30
14 3427496.86 39613209.36
15 3427600.09 39613199.14
16 3427699.38 39613194.59
17 3427854.02 39613140.62
18 3428000.39 39613114.07
19 3428152.80 39613108.68
20 3428301.05 39613155.03
21 3428386.07 39613197.20
22 3428546.63 39613340.76
23 3428465.46 39613562.90
24 3428310.95 39613403.65
25 3428151.95 39613335.50
26 3428054.27 39613298.59
27 3427951.75 39613308.47
28 3427853.79 39613335.05
29 3427674.23 39613506.09
30 3427526.44 39613779.06
31 3427563.05 39613923.32
32 3427315.45 39613923.32
33 3427307.64 39613755.90
34 3427343.65 39613596.97
1 3427306.16 39613343.04
* +195.11 +60

资源储量:全矿床建筑用玄武岩和建筑用流纹岩矿石总量(控制+推断)3227.96万m3(合8563.58万吨),其中建筑用玄武岩2524.92万m3(合6918.46万吨)、建筑用流纹岩矿石量703.04万m3(合1645.12万吨)。剥离物总量1393.82万m3(合3534.57万吨)

开采标高: +195.11米至 -3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45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开采必须按照省级以上(含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切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经度 纬度
1 3427306.16 39613343.04
2 3427231.82 39613272.96
3 3427085.67 39613131.18
4 3426985.40 39613007.24
5 3426918.65 39612859.24
6 3426846.12 39612711.19
7 3426780.25 39612558.80
8 3426743.35 39612401.55
9 3426934.34 39612267.75
10 3427026.37 39612386.33
11 3427252.03 39612625.74
12 3427410.34 39612903.86
13 3427548.02 39613051.66
14 3427496.86 39613209.36
* +191.10 -30
14 3427496.86 39613209.36
15 3427600.09 39613199.14
16 3427699.38 39613194.59
17 3427854.02 39613140.62
18 3428000.39 39613114.07
19 3428152.80 39613108.68
20 3428301.05 39613155.03
21 3428386.07 39613197.20
22 3428546.63 39613340.76
23 3428465.46 39613562.90
24 3428310.95 39613403.65
25 3428151.95 39613335.50
26 3428054.27 39613298.59
27 3427951.75 39613308.47
28 3427853.79 39613335.05
29 3427674.23 39613506.09
30 3427526.44 39613779.06
31 3427563.05 39613923.32
32 3427315.45 39613923.32
33 3427307.64 39613755.90
34 3427343.65 39613596.97
1 3427306.16 39613343.04
* +195.11 +6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9年 不含基建期1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起始价:8475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矿业权人的。 2.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被吊销采矿许可证2年以内的。 3.竞买申请人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二)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须开立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原件),保函原件在竞买人缴纳首次采矿权出让收益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受益人: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函中应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得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竞买人亦可缴纳金额为30000万元采矿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在采矿权成交后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由竞买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银行保函由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退保函办理退保。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由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备案,资质条件经审查合格的,由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取得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时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nr.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hsggzy.wuhu.gov.cn)、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同时发布。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28室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承诺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3.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4.银行保函(原件)或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6.其它应提供的资料;上述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安徽省南陵县牛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且等于或高于底价的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且等于或高于底价的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竞买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挂牌期限截止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竞得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现场及周边环境,详细了解林地、土地、采矿权出让等相关费用承担情况;当地政府矿山整治、产业转型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矿山开采与当地居民、生产经营单位关系,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非因采矿权权属纠纷导致不能正常开采生产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后,采矿权竞得人如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同时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做好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中失信主体信息的记录、管理等工作,出让方将全额提取本次竞买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作为违约赔偿。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陵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


资讯编辑:张露露 021-26090083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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