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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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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沭采让告字〔2023〕01号)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一、出让人名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场所...

(公告文号:沭采让告字〔2023〕01号)

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西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层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沭玉山镇玉山村西建筑用闪长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闪长岩

地理位置:临沭县玉山镇玉山村

面积:0.508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874139.46 40389961.62
2 3874169.63 40390192.10
3 3874291.96 40390275.61
4 3874361.73 40390312.19
5 3874377.02 40390518.00
6 3873858.45 40390530.56
7 3873859.25 40390612.23
8 3873677.29 40390606.87
9 3873676.85 40390621.55
10 3873595.05 40390619.14
11 3873586.98 40390104.23
12 3873686.06 40390102.15
* 126 40
13 3873815.00 40389258.80
14 3873935.33 40389365.75
15 3873999.94 40389475.66
16 3873989.36 40389608.74
17 3874053.03 40389621.28
18 3874065.58 40389736.98
19 3873925.02 40389756.27
20 3873776.61 40389833.71
21 3873622.49 40389798.87
22 3873713.35 40389517.50
23 3873720.57 40389257.06
* 130 40

资源储量:矿区内闪长岩可采储量为2188.43万立方米(比重为2.7,合5908.76万吨)(可采储量包含原采矿权人临沂石宝矿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临沭县玉山镇第三采石场采矿权已缴纳价款剩余未开采资源量28.7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全风化-强化风砂石164.5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30米至 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设计生产规模每年开采闪长岩120万立方米(324万吨);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

序号 经度 纬度
1 3874139.46 40389961.62
2 3874169.63 40390192.10
3 3874291.96 40390275.61
4 3874361.73 40390312.19
5 3874377.02 40390518.00
6 3873858.45 40390530.56
7 3873859.25 40390612.23
8 3873677.29 40390606.87
9 3873676.85 40390621.55
10 3873595.05 40390619.14
11 3873586.98 40390104.23
12 3873686.06 40390102.15
* 126 40
13 3873815.00 40389258.80
14 3873935.33 40389365.75
15 3873999.94 40389475.66
16 3873989.36 40389608.74
17 3874053.03 40389621.28
18 3874065.58 40389736.98
19 3873925.02 40389756.27
20 3873776.61 40389833.71
21 3873622.49 40389798.87
22 3873713.35 40389517.50
23 3873720.57 40389257.06
* 130 4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9.2年

起始价:2458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有特殊规定除外),且有效存续。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资金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495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7日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1日

网上地址:http://ggzyjy.linyi.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在网站首页“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1)竞买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行主体用户名(信息的注册;如竞买人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在“CA网上办理”中办理CA证书。(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Bidder/login.aspx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上传“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增加幅度为50万元或其整数倍。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三)网上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平台询问,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交易平台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本期采矿权进出道路、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出让范围及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及原矿山资产的补偿,矿地和谐关系建设,须由竞得人自行与矿区所在地的乡镇、村委等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登记手续后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安全、文物保护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环保、交通、文旅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未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导致无法开展采矿活动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二)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竞买申请人需慎重决策;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建议竞买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拟设矿区及周边相关情况,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按照本公告和挂牌文件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0539-6219113。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竞得人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善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相关前置材料,并提交至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二)竞得人须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三)采矿权有效期未满,若因政策性关闭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不视为出让人违约,出让人应当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退还相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其他直接损失的补偿由采矿权人与相关方协商处理。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7日


资讯编辑:张露露 021-26090083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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