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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麻栗镇梅子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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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麻栗镇梅子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麻自然资矿公告〔202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

(公告文号:麻自然资矿公告〔20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政发〔2015〕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麻栗坡县麻栗镇梅子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麻栗坡县玉尔贝路政务楼10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场所:麻栗坡县玉尔贝路政务楼25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麻栗坡县麻栗镇梅子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麻栗坡县麻栗镇

面积:0.145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564044.26 35473334.28
2 2564074.62 35473306.35
3 2564059.81 35473284.23
4 2564080.24 35473268.49
5 2564146.03 35473332.40
6 2564285.50 35473111.24
7 2564299.02 35472970.35
8 2564299.94 35472831.72
9 2564149.15 35472740.44
10 2564096.78 35472880.95
11 2563869.99 35473197.08
12 2564012.81 35473330.29
13 2564091.93 35473418.18
14 2564099.24 35473406.59
* 1440 1250

资源储量:1956.8万吨

开采标高: 1440米至 12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已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1649.3万吨,设计可采资源量1566.8万吨,生产规模60万吨/年,服务年限27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必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计提基金,并完善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564044.26 35473334.28
2 2564074.62 35473306.35
3 2564059.81 35473284.23
4 2564080.24 35473268.49
5 2564146.03 35473332.40
6 2564285.50 35473111.24
7 2564299.02 35472970.35
8 2564299.94 35472831.72
9 2564149.15 35472740.44
10 2564096.78 35472880.95
11 2563869.99 35473197.08
12 2564012.81 35473330.29
13 2564091.93 35473418.18
14 2564099.24 35473406.59
* 1440 125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7年

起始价:914.5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有采矿业务,具备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本项目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二)具有良好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三)凡是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06日

地点:麻栗坡县政务楼25楼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5日8:00时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到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竞买人应于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1月21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到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递交“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本次出让不收取保证金,但须在申请书里承诺如违反相关出让规定,出让人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将竞买人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录,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的法律责任。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书;(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矿业权挂牌出让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以增加方式报价,计价为人民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为竞得人。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如竞买人不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即由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并且等于或高于底价的为竞得人。当仅有1名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时,须至少增价1次,最终报价高于底价的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矿区土地、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涉及群众自行协商解决。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环保、公路、林地、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三)竞得人在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四)竞得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将失信主体纳入相关诚信档案管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该矿业权交易有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和麻栗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书面质疑。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若竞买人在矿业权交易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价等违反矿业权交易规则的,或者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须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在取得采矿许可证3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 (二)挂牌成交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办理采矿许可证涉及的采矿权占用费,也不包含资源税等税费及前期编制相关报告的费用。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相关批复,取得采矿许可证,逾期视为放弃该采矿权,前期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自行妥善处理出让采矿权所涉及的土地、道路使用和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与当地村民、村集体的关系等相关问题。 (五)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生产、加工过程必须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及除尘设备,输送带要完全封闭,减少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保护矿山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节约利用土地;如擅自改变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六)采矿权有效期满或出让可采储量开采完毕,采矿权出让人无偿收回。原采矿权人如需继续开采出让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无需继续开采的,采矿权人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及矿山闭坑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采矿权,采矿权取得人应当全额支付开展前期工作的投资,同时支付开展前期工作投资总额2倍风险投资收益。本次采矿权出让属于空白区新设,在规划及选址阶段已由前期投资人委托测量单位开展现场踏勘及矿区测量等工作。若竞得人非前期投资人,竞得人除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还需缴纳前期费用802.71万元,出让收益评估费1.73万元,同时支付开展前期工作投资总额2倍风险投资收益。同时,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区块因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比较低,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矿区土地(含道路、生产加工场地)、山林承包、林业权属等问题需与周边村寨及群众协商解决,请投资人注意潜在的投资风险。

本公告在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麻栗坡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麻栗坡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资讯编辑:张露露 021-260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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