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其中提到,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企业要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全工序、全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各地以水泥、玻璃、铸造、砖瓦、有色金属冶炼、煤炭洗选、石材加工、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粉状、粒状等易起尘物料储存及输送过程密闭、封闭改造,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等工艺环节及非封闭式炉窑,无法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进行作业的,应设置集气罩,根据废气排放特征确定集气罩安装位置、罩口面积、吸入风速等,确保应收尽收,并配套建设静电、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全面排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烟道、炉体密闭负压情况,杜绝烟气泄漏。
推进煤炭、火电、钢铁、焦炭、建材等行业企业清洁运输,中长距离运输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货车。
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重型货车以及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等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各地应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推动环保水平整体提升。新建企业应对照行业标杆水平建设;推动基础较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补齐短板、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全面达到环保绩效 A级、引领性企业要求;支持鼓励绩效评级较低的企业,对标先进、夯实基础,加大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环保绩效水平。中央企业、国企及行业龙头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运行管理,率先创建一批行业标杆企业。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3-2024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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