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泉州市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十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加快建设泉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文件提出:1.泉州市年产生建筑垃圾约5500万吨,年综合处理能力约500万吨。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在2022年基础上再增加约20个百分点。2.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参与建设、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3.2025年底前,台商投资区和南安市要各培育1家年处理量100万吨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
来源: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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