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于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
同时,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措施》提出,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鼓励建设单位对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奖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成都本市企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紧缺类别注册执业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园入学、便捷就医、交通出行、保险保障等礼遇支持及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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