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
上海市
2019年6月12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的通知》:为了满足“施工防护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上海外环以内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020年5月2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7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鼓励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上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7月24日发布《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南通市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
2021年3月9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我市盘扣式支撑架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完善了其计价依据。
2021年4月8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和加强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进场管理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建筑工程应全面使用盘扣支架,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建筑工程中属于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工程应使用盘扣支架。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加强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进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质量管理,确保现场施工过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可靠。
2021年1月29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进场检测监管制度的通知》,坚决落实建筑工地全面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相关规定和要求,保障现场施工过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可靠,建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进场检测监管制度。
2022年3月4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具发布《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推广应用盘扣式脚手架。
2022年4月25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启用苏州市盘扣构件信息归集系统的通知》:2022年6月1日起,系统启用盘扣构件租赁订单归集功能,未在系统中申报归集信息的盘扣构件,不得进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进一步优化盘扣构件信息归集模式,建立盘扣构件实体产品线下交易、质量保证等资料线上归集的双重印证机制,实现盘扣构件流动可跟踪、问题可追溯、责任能认定。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高支模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2021年6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工程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2021年7月1日,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建市政模板支撑工程及承重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及承重支撑体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及承重支撑体系全面推广使用盘扣支架。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推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6月1日起,在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超危大工程中推行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发布《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24条措施,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率先在风险等级较高的模板支撑体系中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提高模板支架整体安全性,逐步淘汰传统的扣件式钢管支架,防范支架坍塌事故发生。
2022年1月22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8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常住建{2021}174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搭设满堂脚手架或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鼓励外脚手架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2023年3月7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住建〔2023〕30号)》:所有建筑工地逐步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鼓励使用外脚手架冲孔安全钢板网片。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23日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一)自2022年8月1日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二)自2022年9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三)自2022年9月1日起,经开区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四)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2022年8月13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 》,在以下工程范围内逐步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一)自2022年9月1日起,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二)自2022年9月1日起,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三)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四)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脚手架工程。
2022年8月17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行为。
2023年3月10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扣式钢管支架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使用质量安全,规范我市盘扣式钢管支架推广应用。
2023年3月10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持续强化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推广应用。借助安责险风控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推广应用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以加强租赁企业源头管理、构件质量控制、进场检测、安装拆卸及使用安全等环节为工作重点,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对于辖区内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项目,各级监管部门要对其中不少于50%的项目实施构配件质量监督抽检。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6日发布《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明确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和满堂脚手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023年4月7日,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江阴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施工现场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使用时间、范围、标准按照《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澄住建建工〔2021〕8号)执行。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17日《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1.2022年12月1日起,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2.2023年2月1日起, 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3.2023年5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4日发布《关于推行使用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超危大工程中推行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1月3日发布《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通知》,倡导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4日发布《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问题的通知》,倡导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浙江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2月20日发布《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创建省级优秀“平安工地”及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项目,要将“是否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作为挂牌创建和参评资格的前置条件。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7月7日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属于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2021年1月1日起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
2021年8月3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温州市优良(示范)标化工地计划申报和过程管理的通知》:市级示范标化工地申报需满足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承重支模架的条件。
2022年4月18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温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规定: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均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2023年3月13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创建温州市示范标化工地,应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嘉兴市市建设局2021年1月18日制定出台《嘉兴市建设工程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模板支撑架与脚手架施工安全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推广应用的通知》,推广使用工具式支撑体系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022年4月6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和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规范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安装与拆除、使用和安全管理。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该市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规范,文件明确指出: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与脚手架,加强新型工具式脚手架及支模架的推广使用。
2021年8月4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配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配件管理。
2022年3月24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适时全面推广盘扣式脚手架、支模架体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7月20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2021年11月15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2022年6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8月24日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申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工程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等工具式脚手架。
金华市2021年11月30日召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宣布:从2022年1月起,全市新开工项目危大工程,必须全面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有效规范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使用,遏制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坍塌事故发生。
2022年2月1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模板支撑工程应当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2022年4月14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项目,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100%使用承插型盘扣脚手架,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2023年2月28日,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施工四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将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作为项目创优评先资格的前置条件。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架的通知》: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2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意见的函》:2022年8月1日起,在新开工项目中按使用范围要求推广使用盘扣支架。进一步规范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使用、管理,有效防范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发生风险。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衢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优良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
安徽省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9月3日发布《关于执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2021)的通知》,规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中高大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2011年3月2日发布《关于征求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意见的函》:2022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或其他满堂支撑体系,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承插型轮扣式支撑体系,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
2022年4月22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明确规定:2022年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或其他满堂支撑体系,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承插型轮扣式支撑体系,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0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模板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2021年12月1日起逐步推进盘扣脚手架的使用,淘汰传统扣件式脚手架。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通知》,进一步推广应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新材料、新技术,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28日发布《关于推广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1.2023年4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凡属于建办质〔2018〕31号文附件2中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必须采用盘扣架组织施工。2.新开工的项目、单位工程建筑层数为17层(含)以上的主体结构施工、申报市级及以上工程安全奖项的,落地式和悬挑式外脚手架必须使用盘扣架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0月8日发布《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属于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钢管支撑体系。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政府性投资工程提倡所有的模板支撑体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钢管支撑体系。
福建省
厦门市建设局2021年11月8日发布《关于发布盘扣式钢管支撑架模板补充定额的通知》,为盘扣式钢管支撑架模板适应市场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6月19日发布《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广使用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淘汰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6日发布《全面推广应用盘扣式脚手架,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推动全市所有的房屋市政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山东省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6月18日发布《关于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推进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架的规范化使用。
2021年8月1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条的通知》:模板支架宜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模板支架。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7日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开工第一课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会,了解掌握《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考核实施指南》,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人防”水平。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26日印发《关于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华北地区
北京市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3月14日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地方标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使用使用盘扣脚手架的意见。
山西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4月1日,发布《关于印发<超高层建筑工程绿色创新技术导则>的通知》,明确规定模板支撑架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东北地区
辽宁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6日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倡导使用节能环保的安全防护棚、架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华南地区
广东省
惠州市住建局发文2022年6月1日所有参评省、市示范工地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特殊结构可适用扣件式钢管支架)。鼓励各县区先行先试,推广使用。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20年5月25日发布《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轮扣式、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并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架主要构配件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模板支架禁止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4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试行)意见的函 (穗建质〔2021〕129号)》,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2021年6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试行版)》,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模板支撑体系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相关技术(2022年版)》的通知,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推广应用盘扣脚手架。
华中地区
湖北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0年6月3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推广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
2021年10月2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能力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严禁使用非标准钢管和不合格扣件,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2022年10月10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宜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钢管和扣件的,一律暂停施工并坚决予拆除。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1日发布关于公布《宜昌市建设工程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022年7月28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价事项的通知》,以适应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价需求。
2023年3月13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价标准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3月6日起执行。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4日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管理的通知》,规定2022年3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市区搭设满堂脚手架、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或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项的,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2022年8月31日,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我市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价事项的通知》,以助推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襄阳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7日发布《关于禁止使用轮扣式脚手架及支撑系统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全面禁止用轮扣式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26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 》: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体系或其他满堂支撑体系,应当优先使用承插盘型盘扣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
2022年10月11日,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宜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发现使用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钢管和扣件的,一律暂停施工并坚决予拆除。
西北地区
陕西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3月3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文明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进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新开工的房建、市政、轨道交通项目,在符合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基础上,还应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在应用范围内,把“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这项新技术作为申报文明工地的基础条件之一。
青海省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4月2日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规定从2021年5月1日起,西宁市、海东市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模板分项工程的支撑体系必须使用国标的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或国标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从202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国标的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或国标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023年3月2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项目所使用的模板支撑架应采用国标的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或铝模支撑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15日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29日发布《关于在全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钢板防护立网的通知》规定:2022年起,全区新建或在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或外脚手架使用钢板防护立网的房建市政工程。
甘肃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9月13日发布《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技术标准》,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推广盘扣式脚手架应用。
西南地区
重庆市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2019年11月6日会发文《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规定全市的建设工程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大模板悬挂脚手架。
四川省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推行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装配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通知》,规定2022年3月1日起,必须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支撑体系。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6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工地防高坠安全管理的通知》:外脚手架应设置水平防护,鼓励采用全钢定型化整体提升架和盘扣式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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