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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呼和浩特城南万达(住宅)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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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呼和浩特城南万达(住宅)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一、招标形式及范围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1.2招标范围:呼和...

中建二局呼和浩特城南万达(住宅)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城南万达(住宅)项目所用混凝土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建股份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集团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8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部、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以上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与所送材料相符,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6.3验收方式: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按现场实际需要供应。

6.5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城南万达(住宅)项目工地

七、结算方式

7.1本次招标结算方式为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供货量达到5万方时支付挂账货款百分之60%。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310日下20:00

预计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徐彦明 联系电话:13104637698


资讯编辑:张昊楠 021-26093572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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