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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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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干混砂浆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建深...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所属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际陆港医院工程EPC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干混砂浆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西安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与欧亚大道西南角

2、干混砂浆供货(品种及规格见附件)

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云筑网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云筑网上传盖章的投标文件(报价单页必须盖章)

4、招标单位: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颜念:13264661135。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学强:15007274788

5、投标时请提供样品/ 套。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本投标须知内容,凡参加投标者即视为认可,解释权归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所有。

2、招标文件如有修改通知书,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视发出修改通知书的情况,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原定截止期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本单位的实力和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工艺自行报价(必须分别写明单价的分项组成)。

(1)所有胶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品牌不限。

(3)报价须注明供货周期,付款方式及最大垫资额度等的优惠承诺。

(4)过程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每批次计划配套供货承诺)

(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投标单价亦包含如下内容:

A、投标人所报单价已包括材料设备运输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工程设计,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之前应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装货费、包装费、材料货物开箱验收前的损耗费、保险费以及质量保证期间的保修费用等。

B、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或政府部门要求完成的货物的检验试验费用(含生产厂当地和招标单位指定机构检测的费用)。

C、材料单价为税后综合单价

D、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4、具体材料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4.1 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行业标准。

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带与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相符之详细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及产品技术参数。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投标人所供材料相符的产品原产地证明书(进口产品需产品进口报关证明资料)、产品环保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所供的产品必须为环保对人体无害产品,并附相应的检验报告。

4.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相符的详细的国家或国外的行业验收标准与规范要求。

5、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恕不退还。

6、投标费用:

(1)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及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人应对所报价产品的专利费、执照费、计算机软硬件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投标人应承担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以及其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3)招标文件无论最终中标与否,一律不退换。

7、投标人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贰份。

第三部分 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说明、条件及规范等所有内容,投标人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担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废弃的后果。

一、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

2、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授权);

5、质量认证体系和近2年工程业绩证明。

6、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

7、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应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应带原件(包含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

9、报价内容:所有材料运送到达招标方工程施工现场的含税综合价格。

10、报价形式:本报价不考虑市场价格浮动,为固定单价,双方共同分担价格风险。

11、付款方式及可能的优惠条件及投标承诺书。

12、若中标,从收到正式订单之日起,最短供货周期。

13、由于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如果最终发生少量缺货或少量余货,那么零星供货(含供货周期)。

14、本招标文件的合同附件部分作为初步合同,如投标人对本合同无异议,则中标单位最终按本合同条款执行,如有异议或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则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文字部分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真实、不应有涂改和删除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外层包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外层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人章。

四、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左侧为装订线)、密封;

2、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 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第四部分 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实行招标人内部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

二、投标过程的保密

1、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投标失败。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三、评标:开标后由评标小组自行评标

1、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完整,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初评通过后,评标小组具体对投标人的材料性能、企业水准、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不清楚之处进行澄清解释,对澄清和解释所确认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解释的内容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如招标人认为投标文件已表达清楚,或已达到本次招标目的,则取消询标。所有评标活动均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评议后由招标人从入围的投标人中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评审选定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1、招标人向投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中标或未中标解释。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及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但如中标人在合同谈判后,又对条款做出较大变更的或提出令招标人难以接受的附加条款,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且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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