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运城河津市科技创新示范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中建三局二公司北京公司河津市科技创新示范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2招标项目:
工程名称:河津市科技创新示范园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河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招标计划金额为600万。
采购物资名称及数量: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招标 |
报价依据 |
备注 |
1 |
普通混凝土 |
C10非泵送 |
m3 |
100 |
||
2 |
普通混凝土 |
C15非泵送 |
m3 |
2000 |
||
3 |
普通混凝土 |
C20非泵送 |
m3 |
3000 |
||
4 |
普通混凝土 |
C25非泵送 |
m3 |
3000 |
||
5 |
普通混凝土 |
C30非泵送 |
m3 |
5000 |
||
6 |
普通混凝土 |
C35非泵送 |
m3 |
3000 |
||
7 |
普通混凝土 |
C40非泵送 |
m3 |
100 |
||
8 |
普通混凝土 |
C45非泵送 |
m3 |
100 |
||
9 |
普通混凝土 |
C50非泵送 |
m3 |
100 |
||
10 |
普通混凝土 |
C55非泵送 |
m3 |
100 |
||
11 |
普通混凝土 |
C60非泵送 |
m3 |
100 |
||
12 |
细石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3 |
冬施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4 |
抗渗抗裂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5 |
微膨胀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6 |
早强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7 |
防腐阻绣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
18 |
泵送 |
在同标号上增 |
m3 |
100 |
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适用规范:商品混凝土质量应达到国家(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07-19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T10-19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2.4数量验收方式:按混凝土进场验收过磅为依据进行结算,甲方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1)混凝土按照“过磅计量”方式结算,甲方对混凝土进行过磅,商品混凝土容重按照每批次混凝土进场时的开盘鉴定中配合比进行计算。
(2)供应过程中,甲方项目有地磅的必须每车进出场双检,出现小票未过磅确认的,甲方不予承认其数量。无地磅的项目有权进行抽查,且且保证抽查量不低于供应总量的50%。
(3)甲方将过磅量与小票量进行对比,当过磅量大于或等于小票量时方可视为方量满足要求,否则按亏方处理。发现亏方情况,有地磅项目本批次浇筑的每一车都扣相应的亏损量;无地磅项目本批次浇筑的每一车都扣相应相应亏损量的两倍。
(4)每批次浇筑完成,甲乙双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混凝的数量确认,双方签字确认的作为混凝土结算办理数量依据。小票签收人员由项目部委托人员签字有效,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5)为保证乙方混凝土容重的准确性,甲方有权随机抽查乙方搅拌站配合比容重,经实测的容重与配合比容重误差在±1.5%内视为符合要求,容重误差超过1.5%视为不符合要求,其中误差在1.5%-3%的处自上次容重抽查之日以来所有浇筑的混凝土方量扣减10%的处罚,误差在3%-5%的处自上次容重抽查之日以来所有浇筑的混凝土方量扣减20%的处罚,误差在5%以上的处自上次容重抽查之日以来所有浇筑的混凝土方量扣减30%的处罚,并解除供货合同,列入中建三局不合格供应商。
2.4招标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两个月付至结算额的70%,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至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付至95%,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满后付至100%。
2.5招标方法:招标方法: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3.1.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行业的监督检查和与中建各分子企业合作没有过不良合作记录和发生诉讼的(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以网络查询相关资料为准)。
3.1.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较强的资源组织能力、供货能力、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投标方应随时接受招标方对投标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3.1.4参与投标的物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经国家认证的注册商标的,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1.5拥有商品混凝土相应的生产、销售资质。
3.1.6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02月21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4.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
5.资格审查
5.1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资格审查环节。
(1)2022年本公司在北京分公司集采中标供应商,且签订执行合同并实际发生验收结算的供应商。
(2)与三局下属单位在正常合作的供应商,且有相关单位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原件。(需上传至云筑网)
5.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报名时需要在上传《企业基本情况表》、《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扫描件。未挂附件视为废标。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5.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02月22日8点至2023年02月23日18点。
(2)资格审查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3号君威财富中心24层。(云筑网上进行资质审核,投标单位无须邮寄纸质版资审资料)
(3)投标人应将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云筑网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发放
6.1发放时间:暂定2023年02月26日。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
6.3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4发放渠道:
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 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6.5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不需要收费,每位投标人-元,费用主要用于本次招标会务组织需要,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7.1投标保证金额度:10000元人民币。(报名的单位需要经过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入围后在投标截止之前在云筑网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7.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凭证,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履约完毕后,经中标单位申请,招标人核实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7.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起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起,投标截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03月02日09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过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3号君威财富中心24层
邮编:030000
联 系 人:郭旭
电话:18835152393
电子邮件:421225324@QQ.com
资讯编辑:张昊楠 021-26093572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