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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泡沫混凝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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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泡沫混凝土招标公告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7#a、7#b地块所需泡...

中建二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泡沫混凝土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7#a、7#b地块 所需泡沫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组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与滨海大道至海河路与海明路之间

1.4工程简介: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7#a、7#b地块项目,建筑面积:151849.18 m2

1.5招标内容: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7#a、7#b地块项目施工所需泡沫混凝土材料预计采购2074.47m³,实际数量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分供方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1.6本次招标概算金额:20 万元,拟定选用1 家。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品牌

备注

1

泡沫混凝土

2074.47

2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在100 万元以上。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主体具备相应的经营或生产资质范围。

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以后实际供应的样品提供封样。

三、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截止2023 01 19 下午14 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

①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②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网页注册成功后,再行报名。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依据招标公告内的要求提供样品(如有需要),如果未提供样品将不得通过资格预审。

4.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活动。

五、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5.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6.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6.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6.3档次品牌要求:品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4 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3验收方式:材料进场甲方采用过磅方式对材料过磅计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7.5交货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7#a、7#b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八、结算方式

8.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8.1.1数量: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已完工程量,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医养小镇二期590亩项目商务部审核量为准。

8.1.2月结:供需双方每月15-20日前办理月结,每月对账单为结算依据,但对账单中的数量和价款不作为最终结算,供货方需于每月对账后的3日内及时提供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需方,且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否则当月不予入账。

8.1.3结算方式:需方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60%,全部已完工程量完毕,余款,供方须与需方办理总结算,总结算由需方公司审核完成后方可在1年内付清最后一笔尾款。供货方同意在需方资金困难时延期支付。若因需方统一办理E信通或代理付款等时,出现票据办理延迟(不超过7天),供货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供货,否则承担需方工期延误责任。

8.1.4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12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九、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赵伟兴

联系方式:15306857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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