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集体用地自主开发程序、集体用地合作开发程序、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合同管理、附则。细则》提到,集体用地以合作开发方式进入市场交易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涉及以集体资产为主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
资讯编辑:汪华 021-26093067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