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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维修服务(日常小基建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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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综合维修服务(日常小基建维修)项目(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211924(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四)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五)项目需...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综合维修服务(日常小基建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202211924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五) 项目需求:

1. 采购内容

解决综合楼七楼客房及走廊的漏水问题,改善七楼客房住宿环境。

2.采购需求

(1)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①项目承包商须根据我公司提供的综合楼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清单上对该项目的工程数量、面积、质量以及对所使用的主材要求进行施工,所有施工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要求,防水卷材施工工人须持有防水工证书,不得派无证人员进行施工,所用的防水卷材及辅材、防水涂料全部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②屋面防水维修项目完工后,在接到项目承包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及项目预结算清单后,我公司根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等相关规定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我公司组织项目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验收单。

③项目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屋面工程行业施工安全要求做好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我公司现有设施设备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对我公司现有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④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符合屋面工程施工行业中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防水材料须选择环保型材料,不对环境及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对不按要求给我公司所造成的影响和任何损失,均由该项目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⑤项目承包商在施工材料选用上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经我公司发现后,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各项责任。

(2)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①对须重做防水层的屋面进行清理,拆除屋面全部空鼓、变形、脱落的原防水层(约占总面积的25%),除尘除沙,将原表面清理干净,做防水施工准备;

②在原防水层上新做SBS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厚),并对全部空鼓、变形、脱落的防水层进行拆除后再新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厚)层,同时安装排气管;

③新做SBS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厚)层完成后,加玻纤布再用有机硅橡胶防水涂料在全部防水层上涂刷一道,做防水卷材保护层。

④对墙面及窗户漏水处,从外墙及窗外检查原防水耐候胶裂缝,清除原防水耐候胶后,重做新防水耐候胶。

⑤对屋面底洼存水区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找坡排水,排水至屋面排水口。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国航贵州分公司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清单;项目施工要求详见附件2:国航贵州分公司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要求

⑥综合楼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贵州分公司综合楼全部屋面,工期预计30个自然天,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9:00-12:00,14:10-18:00,特殊情况按我公司要求暂时停工)。

(3)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①项目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我公司对施工时间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地点完成项目施工,如未按我公司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作业,每逾期一天须承担2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该项目承包商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②屋面防水维修项目质保期五年,质保金为本项目含税合同总价的3%,在质保期内,项目承包商须设立该项目的保修服务电话,无偿对因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造成的故障进行维修,在接到我公司报修电话后,须在两个小时内反应,48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服务,每逾期一天我公司考核100元违约金,依此类推,累计逾期超过五天的,我公司将拒付该项目的全部质保金。

③供应商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B.资质要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E.非国航黑名单及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F.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验收标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完工后,在接到项目承包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及项目预结算清单后,我公司根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等相关规定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我公司组织项目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 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工程竣工验收单。

(5)建议合同期限:3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 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3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每页加盖鲜章并扫描形成pdf文件。

2.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进入本企业详细页,点击右侧“发送报告”下载完整报告),加盖鲜章扫描形成pdf文件。

3.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须每页加盖鲜章并扫描形成pdf文件。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详见模板),须加盖鲜章并扫描形成pdf文件。

5.供应商必填资料(详见模板),须每页加盖鲜章并扫描形成pdf文件(注:供应商登记表需在最后一页盖章签名处需盖章、签名并填写日期;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需在最后一页盖章签名处盖章、签名并填写日期)。

6.供应商提供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证明材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每页加盖鲜章并扫描形成pdf文件。

7.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鲜章形成pdf文件。如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8.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加盖鲜章形成pdf文件。

9.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力维联系人电话:0851-85499881

联系人电子邮箱:610427407@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递交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按照对应序号上传报名资料(每个报名资料存储到一个PDF文件中,请勿以图片形式上传,请勿分页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

(三)所有资料盖报名单位鲜章。

(四)供应商信息应与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容一致。

(五)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内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需逐一对信息进行说明。

(六)供应商认为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通过以下两种质疑渠道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

①提供书面质疑材料:联系人:刘力维;联系电话:0851-85499881;邮箱号:610427407@qq.com;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国际机场国航贵州分公司。

②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提出质疑。

2.质疑时间环节不可逆,超过有效期的质疑无效。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③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④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⑤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⑥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⑧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⑨一件质疑函只能对一个采购项目提出质疑,质疑人需要对两个(含)以上项目提出质疑的,应当分别提交质疑函。

⑩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函的,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资料。

4.质疑的受理

①采购方在收到书面质疑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②质疑处理过程中,供应商要求撤回质疑的,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质疑撤销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附件1:国航贵州分公司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清单

附件2:附件2:国航贵州分公司屋面防水维修项目施工要求


资讯编辑:刘真 021-66896619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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