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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3亿起拍,广西3宗石材矿权出让含砂石储量超2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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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砂石网获悉,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3个石材矿区的采矿权。经初步估算,3宗矿权保有建筑砂石料近2.2亿吨,挂牌起始价共计12.56亿。01、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

据中国砂石网获悉,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3个石材矿区的采矿权。经初步估算,3宗矿权保有建筑砂石料近2.2亿吨,挂牌起始价共计12.56亿。

01、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岩矿采矿权:经估算,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7198.7万吨;矿山预期总投资:9556.4万元。挂牌起始价:12000万元。

02、平桂区黄田镇浩洞牛栏窝花岗岩矿采矿权:经估算,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1585.32万吨;建筑用砂资源量1280.53万吨;矿山预期总投资:12580万元。挂牌起始价:24650万元。

03、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A2花岗岩矿采矿权:经估算,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9810.84万吨,建筑用砂资源量1791.24万吨。矿山预期总投资:22128.36万元。挂牌起始价:88956万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成为砂石制备重要途径之一,其中不可忽视的是石材矿山的边角料综合利用制备砂石骨料,从广西贺州2天挂牌出让3宗矿权包含的建筑砂石料来看,其量极大!随着越来越多石材企业利用废石制备砂石,将对当地的砂石市场产生影响,值得重点关注!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岩矿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贺自然网采告〔20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19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贺政函〔2019〕204号)的批复,制定《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开采要求

(一)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二)产品方案:饰面用花岗岩荒料及建筑用花岗岩碎石。

(三)矿山地理位置: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新联村。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生产规模:58万m³/年

(七)资源储量:截止2019 年12 月30日,估算矿区花岗岩矿石332+333 资源量共计3770.5 万(9727.9万吨),矿床平均荒料率为26%,荒料量980.3万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量2790.2万m³(7198.7万吨);其中(332)类资源量1830.8 万,荒料量476.0万,占资源总量48.6%。

设计可利用量:可利用的花岗岩矿石资源量(332+333)1505.53万m³。

设计可采资源量:可采的花岗岩矿石资源量1430.25万m³(3690.06万t)。

(八)出让年限:26.5年(已含1.8年基建期)。

(九)矿山预期总投资:9556.4万元。

(十)挂牌起始价:12000.00万元(不设置底价)。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保证金:24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十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二、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自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止。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4日18时00分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自2022年7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10分止(北京时间)。

(四)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10分止(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8时00分。

(六)限时竞价询问时间: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10分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浩洞牛栏窝花岗岩矿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浩洞牛栏窝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贺自然网采告〔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20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的批复》(贺政函〔2020〕5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贺州市2021年度第一批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1〕519号)的要求,制定《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浩洞牛栏窝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开采要求

(一)开采矿种:花岗岩。

(二)产品方案:饰面用花岗岩,综合回收利用产品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原矿

(三)矿山地理位置: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浩洞村。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生产规模:110万立方米/年,其中饰面花岗岩矿73.35万m³/a,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16.89万m³/a,建筑用砂原矿19.76万m³/a。

(七)资源储量:经估算,截至2021年11月23日,保有资源量:查明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6224.77万立方米(16246.65万吨)。饰面用花岗岩资源量5617.36万立方米(14661.31万吨);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607.41万立方米(1585.32万吨);综合利用建筑用砂资源量(矿石量)1280.53万吨;夹石矿石量54.43万立方米(142.06万吨)。

设计开采范围内设计可利用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为2752.58万立方米(7184.23万吨)。其中,设计可利用饰面用花岗岩资源量为2237.24万立方米(5839.20万吨)。设计可利用建筑石料用花岗岩资源量515.34万立方米(1345.04万吨)。设计可利用建筑用砂资源量(矿石量)1047.98万吨。

设计开采范围内设计可采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为2614.95万立方米(6825.02万吨)。其中,设计可采饰面用花岗岩资源量为2125.38万立方米(5547.24万吨)。设计可采建筑石料用花岗岩资源量489.57万立方米(1277.79万吨)。设计可采建筑用砂资源量(矿石量)995.58万吨(572.17万立方米)。

(八)出让年限:30年(已含1.1年基建期)。

(九)矿山预期总投资:12580万元。

(十)挂牌起始价:24650万元(不设置底价)。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保证金:493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十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二、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自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止。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4日18时00分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自2022年7月22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四)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8时00分。

(六)限时竞价询问时间: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2年8月5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A2花岗岩矿

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A2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贺自然网采告〔202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2020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增补)的批复》(贺政函〔2020〕551号)的批复,制定《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A2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受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及开采要求

(一)开采矿种:花岗岩。

(二)产品方案:饰面用花岗岩荒料、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

(三)矿山地理位置: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生产规模:460万m³/a,其中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346.60万/a(荒料75.11万/a,综合回收边角料271.49万/a),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微风化层)113.40万/a。另矿山开采建筑用砂原矿59.08万t/a(采出建筑用砂27.56万t/a)。

(七)资源储量:经估算,截至2021年4月28日,保有资源量:矿区累计查明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19561.90万,其中饰面用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15788.50万(荒料量3421.37万,边角料12367.13万),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3773.40万m³。综合回收建筑用砂(控制+推断)矿石量1791.24万t(含矿率46.65%,合建筑用砂量835.61万t)。

设计可利用资源量: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为13063.59万,其中,饰面用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9843.55万(荒料量2133.10万,边角料7710.45万);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3220.04万m³。综合回收建筑用砂(控制+推断)矿石量1678.15万t(含矿率46.65%,合建筑用砂量782.86万t)。

设计可采资源量: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为12410.41万m3,其中,饰面用花岗岩(控制+推断)资源量9351.37万m(荒料量2026.44万m3,边角料7324.93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3059.04万m3。综合利用荒料边角料和微风化微风化层建筑用花岗岩均用于建筑用花岗岩,故设计可采建筑用花岗岩合计10383.97万m³。综合回收建筑用砂(控制+推断)矿石量1594.25万t(含矿率46.65%,合建筑用砂量743.72万t)。

(八)出让年限:30年(已含3年基建期)。

(九)矿山预期总投资:22128.36万元。

(十)挂牌起始价:88956万元(不设置底价)。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保证金:17792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十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交。

二、网上挂牌相关时间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7月20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2日18时00分止。

(三)挂牌报价时间:自2022年7月20日00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四)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8时00分。

(六)限时竞价询问时间:如报价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将在挂牌截止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4分钟的限时竞价询问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挂牌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贺州市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规定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出让方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到应急管理、林业、水利等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或审批手续。未完善相关许可、审批等手续前,采矿权人不得开展矿山生产建设。

(四)采矿权涉及的所有民事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已缴相关款项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必须按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或平桂区人民政府要求进行排废;按照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进行绿色矿山建设,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

(六)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浩洞牛栏窝花岗岩矿竞买成交后,出让收益采取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按不低于成交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分5期缴纳,每年度为1期,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准。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石羊山花岗岩矿竞买成交后,出让收益采取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按不低于成交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分4期缴纳,每年度为1期,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准。

贺州市八步区开山镇分水村A2花岗岩矿竞买成交后,出让收益采取分期缴纳,首期出让收益按不低于成交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分9期缴纳,每年度为1期,具体以《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准。

(七)因国家高等级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项目建设及安全需要等需占用采矿权范围的,该矿山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关闭矿山的,该矿山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注销手续,政府根据剩余未动用的可采资源量,按挂牌成交价格折算的单位价格标准予以补偿,但采矿权人须按规定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

(八)自矿山企业正常生产满1年后,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建成绿色矿山,否则将停产整顿直至建成绿色矿山为止。

(九)竞得人拒绝签订《贺州市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已缴相关款项不予退还。

(十)未按规定和要求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处理。

(十一)该出让范围位于国家45%“双评价”生态重要区域内,鉴于目前广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尚未正式获得国家批复。采矿权出让后因与国家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的,竞得人应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权缩小范围或注销等相关手续,核减重叠范围内可采资源储量,按挂牌成交价格折算的单位价格标准予以补偿,但采矿权人须按规定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限时完成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

来源: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砂石协会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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