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百年建筑网> 百年频道>招采信息> 中交三公局一公司天津项目脚手架租赁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一公司天津项目脚手架租赁招标公告

分享到:
评论
摘要:

1.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脚手架租赁、安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脚手架租赁、安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交建天津项目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承建两站三区间,内江路站位于河西区郁江道和内江路口,沿内江路南北走向敷设,下穿规划沐江道、复兴河、郁江道、南至现状内江路与规划两江道交口处,陈塘站位于河西区东江道与洞庭路交口的西侧,与东江道斜交敷设,与远期12号线"L"形节点换乘,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换乘车站,换乘节点为地下三层结构。共计总长3.05km。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01日。
2.2招标内容
脚手架租赁、安拆(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通过三体系认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生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供货及施工质量。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脚手架租赁、安拆投标供应商持续垫垫资能力不小100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 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2022052215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20522152022053116(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8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053115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1116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611160止,2022611160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万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61115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联 系 人:张长平 电话:010-56087247
电子邮箱:281263188@qq.com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10046950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滨海分行
帐 号:01910112040000000012
项目信息:天津项目一期工程4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内江路站
项目联系人:刘岗 联系方式:15905612231

资讯编辑:屈晓敏 021-26090111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