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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星汇云锦四期商业项目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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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星汇云锦四期商业项目干混砂浆招标公告根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招议标管理办法、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中建四局北京公司东北分公...

中国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星汇云锦四期商业项目干混砂浆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招议标管理办法、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中建四局北京公司东北分公司沈阳星汇云锦四期商业项目所使用的干混砂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 工程概况

沈阳星汇云锦四期商业项目为19#办公建筑,底层商业(裙房),地下设备间的土建、外幕墙、装修、水暖、电气等附属工程施工;总用地面积为81710.08㎡,总建筑面积为19425.98㎡,总楼栋数为1栋;地上建筑面积为18815.98㎡,地上18层;地下建筑面积为610.00㎡,地下1层。

2. 工程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3. 招标内容

本次干混砂浆采购招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详见后续发标阶段的附件“招标文件”中的《报价清单》。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4.2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4.3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5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4.6 近3年内(2019年05月至2022年05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建筑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在资格审查中,优先选择中建四局北京公司东北分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4.9 其他要求:无。

5. 公告媒体

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

6. 采购数量

以项目实际采购为准。

7. 质量要求

7.1 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 230-2007)、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砂浆(JC/T 890-2017)及甲方要求】标准,且保水率≥88%,乙方供应的干混砂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如在供货期间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最新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7.2 乙方交付货物时,应附【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应保存和使用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8. 计量方式

8.1 乙方供应干混砂浆以本合同第8.2条所列方式计量,产品数量以双方签认的《物资确认单》、《现场过磅单》所载明数量为准,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2 乙方供应干混砂浆以甲方项目现场自装地磅过磅磅单重量(以下简称“过磅数量”)为准,但若乙方提供的厂家出厂磅单数量(以下简称“出厂数量”)与过磅数量出现误差,则按以下约定处理:

(1)当误差值α=时,则以过磅数量为准;

(2)当误差值α=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甲方的地磅进行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对本次计量的结果进行调整,复磅费用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均未向交货地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对甲方的地磅进行鉴定,则以过磅数量为准。

8.3 袋装干混砂浆以点数*抽查平均每袋重量为准。

8.4 若双方对产品现场计量存有异议,乙方承诺不会以此为理由影响项目施工所需干混砂浆的供应。

9. 计价方式

按固定价计价。

10. 品牌要求

暂无品牌要求,但须满足上述质量要求。

11. 保证金交纳要求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发布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请前往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1、企业业绩及主品介绍;2、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包括开户银行、银行账号);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等资质文件上传至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逾期则视为弃权。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24-26203936

中建四局北京公司东北分公司物资设备部

2022年05月12日


资讯编辑:张昊楠 021-26093572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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