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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2022年武汉市砂浆集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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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2022年武汉市砂浆集采招标公告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及专业分包集中采购...

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2022年武汉市砂浆集采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及专业分包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特组织: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物资设备采购集中采购,现通过云筑网(www.yzw.cn) 进行公开招标。

第一条基本情况

1.招标机构: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招采中心

2.招标内容:武汉分公司2022砂浆集中采购

3.招标额约:1000万元】

4.招标方法: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方式。

第二条资格预审管理及招标预公告

本次招标,招标预公告通过中建二局三公司官网--招标采购专栏发布,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分供方均可以登录百度网盘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云筑网分供方注册指南【获取地址:https://pan.baidu.com/s/1MGDynEUFak_YPQGJocj8Dw,提取码:zczx 】(注意:该步骤仅针对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未注册云筑网单位用户。中建二局合格名录单位、有云筑网账号的单位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报名,无需此步骤)。按要求填写完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将资格预审文件打印1份、盖公章并扫描成彩色版PDF文件后以“命名方式:单位名称-XX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送至【招采中心资审组邮箱:451365921@qq.com联系人:夏梦,18971170699/027-83637920】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可办理云筑网认证后,获得云筑网正式报名资格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云筑网内注册并认证合格的单位。

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供应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6.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7.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8.在华中区域内,有一定的供应和服务能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推荐的产品必须为专业生产建筑施工厂家生产。推荐品牌有经国家认证的注册商标或开标前能提供有效的申报证明资料。

9.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10.在【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任意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

11.遵守并执行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工资代发的相关规定。

12.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分供方范围,纳入分供方管理。

13.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招标评标专家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14.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经排查或举报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串通或利用多家单位参与投标形成实质性围标的。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四条投标报名

1.正式招标公告通过云筑网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截止2022414日下午1400点】,具体以云筑网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说明:意向投标单位,在云筑网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在云筑网未注册的,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经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第五条投标考察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考察保证金合计1000元(壹仟元整)截止时间:202241414:00点】投标单位以对公账户转入我司对公账户(详见第四条第5款),并备注“二局三武汉【2022武汉市砂浆招标】投标考察保证金,我司财务提供收款收据,未交费单位则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待本次招标完成后3个月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考察保证金报名资审通过后不投标的单位将没收其投标考察保证金,停止其未来6个月参与我司一切招标活动。中标单位视为年度战略合作单位,其投标考察保证金自动转为集采年度履约保证金,其退还手续详见履约保证金条款。

收款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55607328804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支行

注:投标考察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将作为资格审查资料,请投标人将该凭证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只接受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请在资格审查文件末尾填写联系地址,以便招标方工作人员将收款收据邮寄给投标人。

第六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序号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

分供方资质审查


1

企业简介

2

组织架构

3

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4

财务会计制度

5

财务审计报告

待中标单位收到云筑网推送的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之内提供

6

资产情况

7

企业证照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8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已完工程及在施工程情况

分供方信用自查


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

交款凭证


1

招标文本费缴纳凭证

2

投标考察保证金缴纳凭证

特别注意: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资审不通过的典型情况:不良行为、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存在股权关联、禁用、IP 地址重复、未缴纳投标考察保证金、未缴招标文本费。

2.资格审查文件报送方式

云筑网线上报送PDF 版电子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特别注意:文件命名规则:公司简称-资格审查文件(例如:大禹防水-资格审查文件);未按PDF格式制作资料(文件格式非PDF;文件各页面需遵守从上至下、从左至右的观看习惯,资审时直接点击附件查看,若页面颠倒,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未按案例格式对文件进行命名,上述行为都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资审不通过

3.投标人资审材料变更

须更新云筑网上传资料,最终以云筑网上传的材料为准,递交的线下资料仅作为资格预审的通道,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材料。

4.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2415日】,具体以云筑网为准

2)资格审查渠道:线上审查,评标专家云筑网线上审查,以投标人报名时线上资审材料为准,不需到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址、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由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评标专家组负责审核。

第七条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22419日】,具体以云筑网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方通过云筑网线上发放。

3.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评标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额度

集中采购:本次集中采购确定劳务分包类、专业分包类中标单位,在通过分公司及项目部考察合格后,视为年度战略合作单位,须缴纳年度履约保证金(劳务分包20万,专业分包10万)。集中采购确定专业服务类、物资设备采购类、物资设备租赁类中标单位,其投标考察保证金自动转为年度履约保证金。年度履约保证金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单个项目的执行合同签订时无需再缴纳履约保证金。同一分包单位参加多个集采科目投标且中标的,按照额度较高的科目缴纳年度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管理费方式

为简化管理流程,降低管理难度,充分发挥履约保证金制度促进施工生产的功能,以中标单位为对象进行建档立卡统一管理,即:

2.1同一单位既有集采科目中标,也有单项采购中标的,按照其需要缴纳保证金最高额度的中标科目确定。

2.2同一单位为连续多个年度集采中标单位的,仅需在最新年度中标后按照1款额度要求补足即可。

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3.1分公司招采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单项采购公开招标科目,中标且经考察合格单位的投标考察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缴。

3.2中标且经考察合格的单位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3.3该次招标任务之前,中标且经考察合格的单位与招标人有发生过业务往来,且对招标人应收账款余额足以覆盖应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办理应收账款转履约保证金手续。

3.4中标且经考察合格的单位不能按照规定日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支付其第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5由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

4.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及退还

4.1因中标人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施工进度延误、安全生产事故、材料浪费、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等,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所有罚款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罚款收据。当履约保证金不能满足扣款时,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再次按照履约保证金额度补缴,以此类推。

4.2严禁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的,招标人可没收履约保证金。

4.3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待年度框架协议对应的执行合同履约完毕(同一单位连续中标多个年度集采的,以最后一个年度框架协议对应的执行合同履约完毕为准),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第九条框架协议的授予及履约执行合同签订前的考察

通过由股份公司、中建二局总部、中建二局三公司组织的全国性的或区域性联采,武汉公司组织的区域集采确定的中标单位,将被授予签订年度框架协议,视作合格名录单位,武汉分公司所在区域项目可以直接洽谈使用,并签订执行合同。

在签订执行合同前,武汉分公司招采中心资审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将对拟被授予执行合同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授予执行合同。

第十条特别说明

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30日内,完成年度框架协议签订,中标人拒签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计入不良行为,停止其未来12个月参与我司一切招标活动,其投标考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考察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在实际执行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将计入不良行为,停止其未来12个月参与我司一切招标活动。

第十一条联络方式

集采管理员:杨晓燕联系方式:19107164308邮箱:603374220@qq.com】

招采中心主任:【刘超联系方式:027-83638376/16602179888 邮箱:whliuchao@cscec.com】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5栋25楼

中建二局三公司武汉分公司招采中心

202246日】


资讯编辑:张昊楠 021-2609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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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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