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称,为进一步推动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四川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予以发布。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512864-2021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新版标准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显示,水泥制造领域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全部纳入排放限值要求。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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