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百年建筑网> 百年频道>招采信息> 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相关公告

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相关公告

分享到:
评论
摘要: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发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发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1)第039号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人镇石人村修建水泥路、新建广场及路灯工程,包含路灯及路灯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附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证企相符;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及全部管理机构人员缴纳近3个月(2021年6月-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存在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10)拟参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若有)、谈判会议等,供应商的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受托人的名义参与本项目;11)本次采购不接受为采购人提供设计、咨询、预算、结算、决算等服务的相关单位及与以上单位有控股、股东、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单位;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发放;
方式:电子邮箱发放;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一号门阳光大厅右侧服务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石人村;
联系方式:姜先生 15244740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10095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100950772。


资讯编辑:陈娟娟 021-26094112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