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五一路快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物资模板、木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要求:模板、木方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均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相应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木方除外)。
3.4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2020年)独立承担过同类投标物资累计合同金额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模板、木方累计合同结算额分别不得低于200万元。
3.6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或www.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4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相关包件进行“响应”。
4.5请于2021年09月18日14时00分至2021年09月24日14时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扫描件发送至1014756420@qq.com、915983492@qq.com。
4.6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将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汾市五一路快速通道项目经理部;账号:2011010196200122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1014756420@qq.com、915983492@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7招标文件销售时间与公告时间相同。非招标人原因,标书费用一旦缴纳,均不予以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0月0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5日14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西路348号F区13号楼(五一路快速通道项目经理部会议室)。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开标地点: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西路348号F区13号楼(五一路快速通道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5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投标人务必在平台投标报价、上传标书且与线下纸质正本文件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4答疑: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在电商平台上完成澄清答疑,或者以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09月25日14时00分前将扫描件传至邮箱1014756420@qq.com、915983492@qq.com,过时招标人将不受理。(线上及线下答疑时间限制相同)
5.5澄清:对于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于2021年09月26日14时00分前以邮件方式或电商平台方式予以澄清回复。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宝森颜培凯
电话:18612965277 13466701885
邮箱:1014756420@qq.com、915983492@qq.com
临汾市五一路快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
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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