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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及绿色生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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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建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确保全省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拟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砂浆)...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建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确保全省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拟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和绿色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的预拌砂浆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厅字〔2020〕299号)及禁止现场搅拌等政策法规文件执行情况(见附表3)。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日常管理及绿色生产情况。包括企业质量行为管理、绿色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企业信息化建设等(见附表4-6)。

三、检查时间与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1年9月6日至9月16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按照检查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纠。

(二)市级检查(2021年9月17日至9月27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对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于9月30日前将检查材料形成报告报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三)省级巡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省厅将组织对全省16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进行巡查,神农架林区自行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按要求上报。

各市、州(含1个县(市、区))及直管市,抽查市、州城区预拌混凝土企业3家,预拌砂浆1家,抽查县(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2家,武汉市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预拌砂浆3家。

巡查分4个组,每组组长1名,联络员1名,专家2名,联络员和巡查专家均由省住建厅选派。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张四平,联络员刘柯,巡查荆门、荆州、宜昌、恩施;

第二组组长唐先国,联络员丁静静,巡查孝感、随州、襄阳、十堰;

第三组组长徐建军,联络员鲁勇,巡查武汉、仙桃、天门、潜江;

第四组组长马骁,联络员肖巡,巡查黄石、黄冈、鄂州、咸宁。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到全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促进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各市、州要创新检查工作方法,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对问题突出的,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三)各市、州上报的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受检市、州及县(市、区)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日常管理及绿色生产情况,行业存在的问题、工作改进情况及建议,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四)请受检企业如实提供资料,对拒不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视性质轻重予以处罚。

(五)本次检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务实高效。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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