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信厅发布开展2021年电解铝、钢铁、水泥行业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本次监察企业对象为最终产品为铝液、铝锭或多品种铝合金的电解铝企业;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含熟料生产)、熟料生产线企业和水泥粉磨站企业;主要监察内容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原文如下: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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