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21】第100号)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物资为工程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木跳板、钢板网、工字钢,划分为二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租赁物资从业经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生厂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投标产品资源充足;租赁商自有资源不少于三万吨,组织资源能力强,能确保及时按需供应。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施齐全,生产(服务)人员配备合理,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能够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租赁商采购渠道正规,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商符合要求,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有效、合格,确保产品质量。
3.1.6 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提供产品修复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脚手架钢管、扣件、木跳板、钢板网、工字钢(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租赁物资从业经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租赁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产品生厂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2.3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拥有自有脚手架钢管不少于1000吨,扣件30万套,组织投标产品资源能力强,能确保及时按需供应。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租赁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租赁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修理设施齐全;投标产品采购渠道正规,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符合要求生产商生产的投标产品,能确保投标产品质量。
3.2.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100万元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履约良好,提供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低于100万元三个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提供产品修复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2.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6月30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30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账 号:20110101933008410001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到财务部门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眭军龙 娄肖肖
电 话:15613256081 18610642775
电子邮箱:125034046@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高占坡、张波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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