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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华东南京市NO.2017G32地块项目A地块总承包工程混凝土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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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项目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项目NO.2017G32项目A地块项目所需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

为满足我项目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项目NO.2017G32项目A地块项目所需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 招标范围:NO.2017G32项目A地块(A-1幢、A-2幢、A-3幢)商品混凝土。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层级代表(项目物资、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分公司层级(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招采部)、总公司层级(总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提供样品,如果不提供样品按废标处理。

3.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请备注:NO.2017G32项目A地块项目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4.2投标/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50159404400000727

行号:105301000249

4.3未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未中标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原账户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原账户无息退还。

4.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资审时不予通过,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是相互约束招标/投标的合法权益。

4.5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自行联系华东分公司财务部及时开具收据,资审时需要出具财务部开具的收据扫描件或者转账记录扫描件,作为资审入围的依据(财务联系地址:南京市建业区海峡城12楼二局三华东分公司财务部);保证金退还时需要投标单位出具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

、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

5.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质量要求

6.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6.2 商品混凝土等供应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6.3 档次要求:NO.2017G32项目A地块(A-1幢、A-2幢、A-3幢)所购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交货、验收要求

7.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 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3 交货时间:根据现场要求。

7.4 供应及时性:正常施工时,冬季每车间隔时间不得大于 40 分钟,夏季每车间隔时间不得大于 30 分钟。项目部通知搅拌站浇筑时间,搅拌站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及汽车泵应及时到达,如延误超过 1 小时,罚款 500元。若由于搅拌站原因,造成混凝土无法送达,罚款额度为 1.5 万元。结算时,由项目商务部根据相关部门开具单据予以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误除外,如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

7.5 交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经五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北、宜春街(规划黄河路)以南

7.6按照实际验收质量合格后的收货实际过磅方量计算,甲方每车过磅检查方量,过磅重量不得低于理论计算重量,本次砼按照超过理论计算重量的抽查次数中损耗最大的一次结算,混凝土的比重按照C15 每立方米 2320 千克、C20 每立方米 2340 千克、C25 每立方米 2350 千克、C30 每立方米 2360 千克、C35 每立方米 2368.29 千克、C40 每立方米 2375 千克、C45 每立方米 2380 千克、C50 每立方米 2390 千克、C55 每立方米 2390 千克、C60 每立方米 2400 千克(规范允许偏差不高于1%,此比重甲乙双方皆共同认可)计算。例:泵车来时小票方量为C40 砼 10m³,进出场过泵后重量为 21 吨,则实际过泵方量为 21 吨÷2.38 吨/m³=8.82m³,则多出的损耗率为(10-8.82)/10=11.8%。假如11.8%为本次浇筑砼抽查过程中超出正常损耗后的最大损耗率,则本次所有砼的最终结算方量:小票量*(1-11.8%)。每次供货甲方要求车车过泵:

1)抽查实际重量小于理论重量 1%(包含 1%)以内,之前所供小票结算部分砼总量减少 1%计量结算外,每发生一次扣乙方违约金 2000 元人民币。

2)抽查实际重量小于理论重量在 1%-1.5%(包含 1.5%)之间,之前所供小票结算部分砼总量除

减少1.5%计量结算外,每发生一次扣乙方违约金 5000 元人民币。

3)抽查实际重量小于理论重量在 1.5%-2%(包含 2%)之间,之前所供小票结算部分砼总量除减

少2%计量结算外,每发生一次扣乙方违约金 10000 元人民币。

4)抽查实际重量小于理论重量在 2% 以上,之前所供小票结算部分砼总量除减少 5%计量结算外,

每发生一次扣乙方违约金50000 元人民币。

乙方驻现场负责人或当事人(驾驶员)应及时在抽查磅单上或甲方的抽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如乙方现场代表或当事人(驾驶员)不及时确认,甲方有权按照实际磅单数量参照合同条款扣款。

、结算方式

8.1每月混凝土结算单价以南京市当月信息价中各个规格型号单价按照中标单位报价中的浮动比例进行浮动后的单价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时,按照南京市当月信息价中含税的价格进行报价,税率和税金单独计取。

8.2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货款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累计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 70%,每年12月30日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 90%,供货结束6个月内办理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完工结算金额的 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内,支付剩余5%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

支付宽限期以共同承担业主进度款支付节点为准,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每年12月份支付款不在宽限期内。

8.4乙方每次申请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支付方式为非银行转账形式,从而导致产生的贴现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8.5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发票不真实、不合法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需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合同里提供一个乙方的收款银行及账号,乙方提供的发票的发票流向与乙方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九、招标文件获取

9.1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cscec.jc.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依据云筑网招标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亚青

联系电话:139200795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经五路以西、栖霞大道以北、宜春街(规划黄河路)以南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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