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百年建筑网> 百年频道>资讯>房地产> 北京四部门联合发通知,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

北京四部门联合发通知,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

分享到:
评论
摘要:

6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

6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改建工作总体要求、改建标准和改建程序等。

具体内容如下:


资讯编辑:汪华 021-26093067
资讯监督:汤涵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