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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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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室,各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模板支架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支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室,各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模板支架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近年来,国内模板支架坍塌事故多发,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5月23日,河源市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故教训惨痛。

我站近期对在监项目模板支架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召集了部分模板支架材料生产、租赁商及施工单位进行座谈。我市模板支架周转材料市场较乱,钢管壁厚不达标的非标材料较多,无国家标准的轮扣架、套扣架等使用普遍,安全性能好的盘扣架使用较少,安全状况堪忧。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做法,现就我站关于加强模板支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如下:

  • 加大模板支架材料管理力度
  • 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轮扣式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轮扣式、套扣式钢管脚手架相关标准分别为《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44/T 1876-2016)、《建筑施工承插型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T 15-98-2019),均为广东地方推荐性标准。我市目前使用的轮扣式、套扣式钢管支模架材料绝大部分达不到地方标准要求,即日起新开工项目严禁使用,正在使用的项目应立即组织专家论证,每次验收应邀请至少两名参与论证的专家到场并明确验收意见,2020年9月30日前,应全部更换成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模板支架材料。
  • 加强对扣件式、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的管理。扣件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标准要求;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66-2016)标准要求。即日起新开工项目支模架严禁使用钢管壁厚(最低不少于3.2mm)不达标或锈蚀、变形严重的钢管架,严禁使用不合格扣件。已经使用非标钢管、扣件的项目要立即组织专家论证,每次验收应邀请至少两名参与论证的专家到场并明确验收意见。2020年9月30日前,应全部更换成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模板支架材料。
  • 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 503-2016)标准要求。各项目使用盘扣架时应对立杆、水平杆及其它配件的材质认真验收,严格按技术规程搭设。我站将向市建筑业协会建议,在安全文明工地评优中优先推荐已使用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工地。
  • 强化模板支架施工过程管理
  • 加强模板支架搭设过程检查。模板支架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方案搭设,施工单位的方案编写人应亲自交底并现场同步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应全过程旁站和同步检查,重点对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扫地杆、剪力撑、顶托及关键节点搭设情况一一查验。
  • 强化模板支架验收管理。监理单位应认真组织模板支架的验收,模板支架经监理、施工单位验收符合方案要求,并经各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梁板钢筋安装。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应邀请至少两名参与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参加验收并提出明确意见,验收通过后,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留置现场备查。
  • 鼓励开展模板支架第三方监测。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对支架受力及变形同步监测,为模板支架施工安全提供动态安全管理。
  • 严格模板支架监督执法
  • 进一步强化对模板支架监督检查。自即日起,我站将进一步加大对模板支架方案编审、专家认证、架体搭设及支架材料的抽查抽测。对发现使用不合格模板支架或不按方案搭设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整改督促工作。
  • 严肃查处模板支架施工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0月1日起,对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支模架材料且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采取红黄色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并对建设施工、监理、租赁商或生产厂家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0年5月25日

(来源: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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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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