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济南万达文化体育旅游城D12地块项目(B-15地块)混凝土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 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混凝土业务2年以上,个体经营单位必须满足经营满3年以上,产品生产单位必须在建委网站有生产许可备案。
2.2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本次招标严禁围标、串标,对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存在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供应商给予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混凝土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过磅+量方交货,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2.6.5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南万达文化体育旅游城D12地块项目(B-15地块)项目施工现场。
七、结算方式
本招标结算方式为: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南万达文化体育旅游城D12地块项目(B-15地块)项目施工现场经甲方(指定专人)任成芳、刘寅筱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2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每次到货总价的60%,到货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罚款在支付货款时扣除。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开标时间:2021年6月5日,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件为准。
九、联系人:刘寅筱联系电话:133846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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