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百年建筑网> 百年频道>招采信息>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PC叠合楼板楼梯、木方、模板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PC叠合楼板楼梯、木方、模板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分享到:
评论
摘要:

木方、模板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DJW2021-0641.招标条件1.1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

1.招标条件

1.1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物资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31号)(电建物【2021】第66号)实施公开采购

1.2招标方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五道交口西北,建筑面积为 63432.20 平方米,其中地下 20009.80平米,地上 43422.40平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结构最高高度42米,结构最大跨度 24 米。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勘察单位为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隧道洛阳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招标物资为工程用PC叠合楼板楼梯、木方、模板,划分为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PC叠合楼板楼梯(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1.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能够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1.6 供货业绩: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1.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木方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2.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2.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口木材报关手续齐全、植物检疫证有效),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2.6供货业绩: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2.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模板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有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按计划生产,投标产品货源充足,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能够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3.6供货业绩: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3.7 履约信用: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类似投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或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3.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61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61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号:103100000018

号:20110101933008410001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到财务部门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616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16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参加开标会议,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院总部基地项目经理部

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西五道交口西北

人:眭军龙 娄肖肖

话:15613256081 18610642775

电子邮箱:125034046@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建筑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人:陈军、高占坡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


资讯编辑:蔡佳丽 18774824565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

相关阅读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