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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雄安发展分公司长春大健康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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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招 标 公告 招标编号::CSCEC-WZ-xxxx-F2-2021003 ...

长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

招标编号::CSCEC-WZ-xxxx-F2-202100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零二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

概述

招标文件编号:CSCEC-WZ-xxxx-F2-2021003

材料名称:商品混凝土

招标规格型号:详见工程量清单

2

供货时

按项目通知时间及数量供货

3

质量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及工程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投标资格

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截止开标前)

5

答疑

2021529日1800前进行电话答疑 物资:白长福 15134772200

6

送标

送标截止时间:202153008:30

地点:辽宁沈阳

联系人:白长福 15134772200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8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1份

9

开标

开标时间:202153008:30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10

评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一、招标说明

1.1本招标按照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中标单位。请领到本次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工程说明

1.2.1招标范围:本次仅为商品混凝土招标

1.2.2投标价格包含内容: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内所必须的人工费、物料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试验费以及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各项规费、保险等全部费用。

二、投标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企业营业执照;

2.1.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1.3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2.1.4投标单位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

2.1.5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1.7投标书、报价单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1.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补充意见(如有时)。

2.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需用A4纸打印并且装订成册。

2.3密封签署要求

2.3.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3.2外层包封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外包封加盖密封章,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4投标单位承担起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

2.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以人民币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其他货币形式的报价。

2.6招投标分为线上、线下两条,同时进行,①投标商必须在参与投标之前在《云筑网》上进行注册,注册地址:https://auth.yzw.cn,要求:(1)选择物资供应商注册;(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并上传资料,我方将进行审核,无误后才予以通过;(3)注册成功后通知物资人员,并告知注册生成的用户名。

②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我方将在《云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资格预审,投标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云筑网》上签收公告并报名,如未按时报上名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

③投标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云筑网》上进行投标,并制作纸质版标书,在开标时间送至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过期无效。云筑网平台投标地址:https://auth.yzw.cn,要求:(1)必须网上签收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编辑;(2)按照招标方选定的报价清单模板准确填写报价;(3)附件处上传纸版的报价清单(需加盖单位公章);(4)确认投标后才算投标成功,否则无效。

2.7投标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方必须能够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开标程序

3.1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按本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答疑。

3.2 投标文件现场拆封,招标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登记评标,需要时公开唱标。

3.3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3.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按时送达的;

3.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3.3.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3.4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故意扰乱招标会议,影响招标会议开展。

3.3.5 招投标会议无故迟到或缺席;

3.3.6提供的企业资质、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有假,影响产品使用;

3.3.7故意扰乱招标会议,影响招标会议开展;

3.3.8招(投)标双方对交货时间、地点、成品等内容达成合同/协议后,投标单位单方违反合同/协议内容。

3.3.9招投标分为线上、线下两条,同时进行,同时一致完成方为有效投标(暨投标单位的书面投标书和“云筑网”上的投标报价均需同时完成,如果其中一项没有完成,或者两项投标报价不一致,均列为无效投标)

四、定标及合同的授予

4.1经招标单位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比后,推荐拟中标单位报招标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电话或传真通知各家投标单位。

4.2本招标工程的分包合同授予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2天内到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项目部联系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要求与项目联系,准备供货,不得以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耽误供货。

4.3合同一经签订,招标单位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条件

1、供货量的确认:/投标双方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的数量、表观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验收:

1.投标方所供应混凝土在实体施工过程中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除钢筋含量,根据本工程所用定额的计算规则不计损耗量的确定量与发货单汇总量进行比较,取小值进行计量结算。临建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在可以算量的情况下由招标方出具签字版图纸经双方确认后由图纸确认量与发货单汇总量进行比较,取小值进行计量结算。其他施工过程中混凝土不能算量的情况下以发货单汇总量进行结算。

2.甲方将随时抽查乙方每车混凝土的实际数量。随机抽检的方式有:按计量料斗量方或按配合比重量过磅两种方式。按料斗计量时,现场提供的计量料斗为抽检用具;采用过磅计量时,投标单位应到招标单位指定的磅上过磅抽检。无论哪种抽检方式,同一批次抽检的数量不少于2车。对大批量浇注混凝土进行抽检必须分阶段进行抽检,对同批次混凝土抽检后,同批次混凝土的供应量的结算按供货单的数量与该批次抽检中亏量最大的比例进行计算。(结算量=汇总数量*亏方量最大的比例)

3.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中有大石块,其所占体积的量及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发现砼运输车司机等相关人员私自加水,则该车砼退回。

5.根据小票所示出厂时间,砼运输车2小时内未到施工现场的,则该车砼退回,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结算:

①按图纸结算时图纸算量与发货单汇总量对比,取小值进行结算,每个施工部位浇筑完毕后,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浇筑部位,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除钢筋含量根据本工程所用定额的计算规则不计损耗量确定量,与项目物资部汇总发货单总接收量对比,取小值确定结算量。结算单上须经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物资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支付混凝土价款的依据。每个施工部位拆模后经业主、工程监理、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并确认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索赔。图纸结算量含所有润泵砂浆用量,润泵砂浆用量不再另行计取。

②无法按图纸结算供货量,在拆模后经业主、工程监理、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并确认其试块符合质量要求后,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商品砼的规格、数量及抽检检比例,每月15日在附件《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投标单位依据《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经招标单位工程项目部商务管理人员、物资人员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可作为支付混凝土价款的依据。

③如抽查发现有亏方的情况,则同批次混凝土的供应量的结算按供货单的汇总数量与该批次抽检中亏量最大的比例进行计算。(结算量=汇总数量*亏方量最大的比例)

3.价款支付方式

1.结算:供货结束后15日内,供需双方必须对所供货款进行核对,供方在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所有需方签字的:“收料单”及“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物资采购结算书交需方挂帐,并办理“物资采购结算书”,逾期需方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依据经需方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收料单”为数量结算依据,经需方工程项目部材料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的“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可作为支付物资价款的依据,付款时需项目及公司相关人员按《物资设备采购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2.付款时间及比例每月按实际已供合格物资(或设备)总价值的60%付款,在全部供货完毕后的三个月内双方办理供货结算单,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总货款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结算总货款的90%,10%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无质量问题,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每次付款时必须提供的足额有效发票,如因供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发票,致使不能及时付款,需方不承担因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物资供货完毕并经双方确认供货金额后,供方须提供至供货总额的有效发票。

4、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报价中需考虑包括以下因素:投标单价中混凝土按固定单价报价单价一次性包死,下述风险不予调整:市场涨价风险;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提供,总包商直接从每次货款中扣除税金。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是“虚假发票”,不需征得供应商同意,直接从货款中扣减 15 %做为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外,其余的货款供应商必须继续提供足额的有效税票,否则总包商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总包商保留通过税务部门后期追究的权利。

第三章 技术质量及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混凝土浇筑28天后,35天内,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出示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在每次浇筑混凝土时,招标单位在现场做混凝土抗压试块,以招标单位现场所做试块的28天抗压强度试块报告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所供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

2、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招标单位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投标单位拌制商品砼的主要原材料,如水泥、添加剂等,均应征得招标单位的书面确认;但此类确认,不解除投标单位对商品砼质量的任何责任和义务。配合比经招标单位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招标单位。

3、投标单位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投标单位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招标单位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在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5、投标单位送抵砼到现场指定地点(部位)后,应核实图纸等相关资料,该部位拟浇砼是否与送达砼的标号、配合比相符,投标单位应在确认与图纸无误放可将砼送到所需的部位。不论是何原因,如投标单位所送砼实际浇注的部位、标号、配合比等与工程图纸不符的,或所送砼经28天养护强度达不到要求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6、投标单位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招标单位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积极配合招标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

7、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投标单位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

8、投标单位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9、招标单位提前24小时向投标单位提供混凝土浇注计划(特殊情况下提前6小时),投标单位应准备充分,并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浇注计划进行供应。若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单位要求的供应时间和供应量送抵商品砼抵达招标单位指定点(部位)视为投标单位违约,给招标单位带来的损失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且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进行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每发生一次罚款如下:

A .供应时间延误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一小时以内(含一小时),罚款1000元;

B .供应时间延误一小时以上,罚款3000元。

10、若投标单位提供的商品砼有质量问题(如砼强度等级、配合比等与临建图纸不符,试块或实体检验不符合要求,质量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物资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等),投标单位除承担5%的质量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人员窝工、机具停滞、检测、拆除、重新施工、加固、业主索赔等一切费用)。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可采取一切不影响工程工期、工程质量的任何措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也均由投标单位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此类费用(包括投标单位违约金)无须征得投标单位的确认或同意,可在本合同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不足扣的可向投标单位索赔。

11、投标单位如能提供泵送,在《投标书》 “泵送费”栏上注明,并承诺可泵送的泵送方式及方量范围。

12、浇筑过程中如果因跑、胀模造成混凝土浪费,投标单位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在什么时间、部位、浪费的混凝土的标号及数量,经招标单位现场工长、技术总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详细说明原因后,签订《特殊情况签量单》由专业工长、混凝土厂家指定专人、项目经理三人共同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之一,除此以外所有超出图纸量的混凝土招标单位均不予认可。

13、缺项未报价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的单价报价中已含盖了缺项费用或者视为让利,结算时不作调整。

14、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和施工难度及施工技术问题。

15、本次投标报价应考虑雨季施工,并考虑到因抢工等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招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价格调整。

16、投标单位在当月的15日前按图纸计算的量报送招标单位,结算量以双方核对后的实际图纸量为准。投标单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未报送当月混凝土用量的,则视为投标单位自愿放弃该月的结算权利,当月结算以招标单位计算的图纸量为准。如投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报送至招标单位,但招标单位未在14天内给予结算,则视为招标单位完全认可投标单位的报送量。

17、按照图纸计算混凝土数量时,投标单位的混凝土出厂发货单,无论是否有招标单位的人员签字,都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单位的出厂发货单需招标单位人员签字时,仅证明该车混凝土到招标单位现场卸过混凝土,其出厂发货单上的混凝土方量不一定视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18、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使用同一种水泥和外加剂,变更水泥和外加剂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9、减水剂的要求:对于进场混凝土的塌落度不符和混凝土申请要求的,要求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乙方向现场的甲方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相应的工作,每辆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每辆罐车司机应经过预拌混凝土厂实验室的相关培训工作。

20、水泥采用低热普通硅酸盐水泥。

21、粗骨料应采用5-25mm、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8%,要符合《普通混凝土所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含泥量≤1%,针状和片状颗粒含量≤8%,泥块含量≤0.5%,要求搅拌站石子进厂后要进行材料试验。

砂选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的B类低碱活性中砂(不采用海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现行标准,其含泥量≤2%、细度模数:2.3~2.9、泥块含量≤1%。要求搅拌站砂进厂后要进行材料试验。

22、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各项规定。

23、结构砼采取预防砼碱集料反应措施,使用低碱活性集料配置砼,其砼含碱量不超过3Kg/m3,每一次浇筑砼前必须报碱含量计算书(提供数据)。砼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和招标方现场技术人员要求,并在浇筑砼前报混凝土氯化物计算书。

24、在预拌混凝土方面,必须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回弹仪、原材检验批、试块留置、各类政府及相关规范要求提供的资料等。

25、管廊施工工期紧张,乙方不能以产能不足、机械等任何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工期,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万元每天的罚款。

26、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到达指定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专业调度人员负责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出现场安全,以及车辆进出现场的环境卫生。

27、必须保证砼浇筑连续性,乙方必须考虑交通管制、交通拥挤,保证现场一个砼泵同时拥有装满砼的罐车,因不能连续浇筑导致砼泵堵管,出现冷缝现象,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8、在混凝土浇注完12h内,现场浇注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有差异或有异常现象,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确认,双方共同协商,及时给予处理。

29、检测单位回弹检测混凝土强度时,若出现回弹不合格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钻心取样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钻心取样检测再不合格,则再罚款50000元。

3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合证等有关资料证明,普通砼35天内提供合格证,抗渗砼65天内提供合格证,否则此批量砼不予结算。

31、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和外加剂检测报告。

32、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丢失混凝土开盘鉴定及其他相关资料,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补齐资料。

33、乙方司机运送混凝土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不能因为等待时间过长就擅自将混凝土退场,发生一次擅自退场事件罚款5000元。

34、如因乙方司机原因在现场造成交通事故,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严格追究乙方责任。

35、乙方司机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洗车,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在未指定地方洗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6、乙方必须服从、配合工作,现场发生与乙方有关的事务,乙方必须随叫随到。

37、甲方保留追加其他条款的权利。


资讯编辑:菅文璐 021-26096691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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