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建七局南方公司鄂州融创澜岸大观青澜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现就鄂州融创澜岸大观青澜项目所需建筑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七局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招采部。
2、招标项目:中建七局南方公司鄂州融创澜岸大观青澜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
3、招标内容:中建七局南方公司鄂州融创澜岸大观青澜项目的商品混凝土采购。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为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要求,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两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6、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经过云筑网公司层级本级资源库资格审查合格(局A级供应商除外)
7、须在湖北省鄂州市区域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仓储及专职管理人员。
8、能够提供近2年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文件)。
9、代理商投标的具有供所代理品牌厂家授权证书。
10、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七局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月日12: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具体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
①已在采购平台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②未在采购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需先登录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zw.cn/)网页注册成功且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资格审查由中建七局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采购工作小组进行审核,本次招标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企业体系认证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股份公司下属单位最近两年供应证明文件原件。
(4)投标保证金证明(若有)
(5)投标单位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以上1-4项资料必须提供,第5项若有可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月日17:00时,投标单位应于当日8:00~ 17: 00时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新发展国际中心A座1508
5、资格复审(现场考察)
5.1中建七局南方公司采购工作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考察)。
5.2资格复审(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实力规模、生产场地、生产工艺、售后服务及技术性能配置水平等方面。
5.3资格复审(现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具体时间考察前工作小组将提前告知被考察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采购平台(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七局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采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0 万元,投标人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在2021年月日前转账至本公司财务部提供的账户,本公司财务部核实财务信息,注: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信息:“中建七局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2020年鄂州融创澜岸大观青澜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被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转账凭证、财务部要求以及《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交至本公司集中招采部中心,在确定中标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七、其他事项联系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华中事业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新发展国际中心A栋1508华中事业部;联系人:桑超 18627061407
2、招标公告附件: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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