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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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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4月26日电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强住房租赁企业从业管理,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

新华财经北京4月26日电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强住房租赁企业从业管理,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意见》针对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明确要求各地加强从业管理的同时,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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