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镇江海事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郑立新介绍,“镇江海事局紧紧围绕“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个管理链,扎实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镇江辖区已经连续三个月无涉海运输内河船舶停泊和作业违法行为,基本根除内河船涉海运输痼疾。”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部署要求,镇江海事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研究推进内河船舶涉海运输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分析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难点,并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具体举措。会上,各海事处负责人向该局局长递交“五个问题专项治理”承诺书,其中就包含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各海事处实施处长负总责,副处长分别负责具体码头,逐个排查“清零”,并根据实际情况,自加压力,对‘清零’日期做出承诺,打通内河船舶涉海运输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镇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武志谦。
为更广泛地让船员知晓海事系统对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行为打击的决心和力度,该局发布《镇江海事局关于开展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明确整治内容和相关要求,并通过微信发布、短信推送、张贴告示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发放宣传通告892份。依托长江镇江水上交通综合协调指挥中心,逐步完善辖区锚地监管系统,将高资、太平洲捷水道上口、荷花池等内河船舶习惯停泊水域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严禁涉嫌涉海运输的内河船舶在辖区锚地、停泊区锚泊。依托水上交通岗亭,通过海巡艇、无人机、CCTV等方式,强化重点水域、重点码头的巡航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我们还积极走访镇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打击长江镇江段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码头管理,推动码头单位建立健全船舶“预报港”制度,严禁为涉海运输内河船舶提供装卸服务,一经发现将联合惩戒。”镇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武志谦介绍。该局还积极推动码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辖区砂石码头宣贯会,探索建立码头承诺制度,推动辖区码头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不得为涉海运输内河船进行装卸作业,从源头进行把关,累计签订承诺书56份。
“镇江海事局将持续保持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艘、查处一艘、重罚一艘’,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长江镇江段实现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全面“清零”的目标。”镇江海事局局长张金宝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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