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要求,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河南省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1〕3号)。全省水泥和砖瓦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实施错峰生产,减少了污染排放,为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作出了贡献。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近阶段气象条件,现将河南省2021年3月份水泥和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泥熟料和砖瓦窑绩效分级A级企业和粉磨站绩效引领企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实施自主减排;水泥熟料和砖瓦窑绩效分级B级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限(停)产;其他水泥熟料企业、砖瓦窑企业和粉磨站3月16日起恢复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落实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请各地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电力监控设施,逐日调度错峰企业用电情况,监督水泥、砖瓦窑企业及粉磨站认真执行错峰生产要求,强化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促进环境绩效水平不断提升。对不按要求开展错峰生产或未依法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的企业,依规定纳入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错峰生产工作,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增强行业自律意识,确保错峰生产落到实处。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25日
资讯编辑:蔡艳芬 021-26093629 资讯监督:汤浛溟 021-26093670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免责声明:Mysteel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Mysteel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Mysteel无关。本报告版权归Mysteel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Mysteel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Mysteel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021-26093490申请授权,未经Mysteel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