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投资项目审批方式,优化投资环境,今年3月,江西省政府率先在全国整省同步推出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主动牵头,创新三个“突破”,确保这项改革在我市扎实推进。
一是对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突破”。我们在省里制定的《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简化,精心编制了宜春市“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指南。重新制定了更为简化的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承诺书,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办事单位只要主审材料齐全有效,并作出补正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各审批部门即可先行受理该申请事项,并进入实质性审批程序。
二是对行政权力公开进行了“突破”。对照省政府明确的41项审批事项,我们结合宜春实际,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认领了36项市级权限可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办理的事项,并以清单方式列明了每个事项的主审材料和可容缺材料,主动在政府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等地方公开,最大程度减少了审批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到了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三是对容缺审批初审意见的效力进行了“突破”。虽然初审意见不具有正式审批文件(证照)的法律效力,但为了增强初审意见的应用,在工作推进中,直接明确项目单位可直接凭初审意见开展其他前期工作,明确相关审批部门或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认可初审意见,并作为相关事项办理的依据。
截至目前,共容缺办理审批事项241件,涉及项目可研审批、环评、雷电防护设施审批等11个方面。通过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 极大地压缩了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的时限,直接减少了企业来回跑的次数和办事成本,有效助力企业合法、有序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企业群众在“放管服”改革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投资项目审批速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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