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统一”职责,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2号)的规定,经专家论证,拟将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水泥配料用页岩、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水泥配料用板岩等八个矿产,列入我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10个工作日)。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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