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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再次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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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浙江省、山东省、宁波市、青岛市、合肥市、福州市、长沙市、苏州市、宜昌市等“两省七市”被住建部列为新一轮全国城镇老旧小...

10月17日,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浙江省、山东省、宁波市、青岛市、合肥市、福州市、长沙市、苏州市、宜昌市等“两省七市”被住建部列为新一轮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和试点城市。这也标志着宜昌市继2017年12月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后,再次被确定为全国7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也是唯一的非计划单列市和非省会城市。

2017年底以来,在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指导下,宜昌市以入选全国首轮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为契机,统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思路和“先基础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优先对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水、电、气、路及安全隐患进行改造,同步对建筑物本体及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支持加装电梯,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累计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288个,显著改善3.8万户、11万多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成功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筑基、共同缔造聚力、治管并举固本”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宜昌路径”。中组部、国家四部委联合调研组、住建部等先后调研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推进会在宜昌市召开。嘉明花园小区自治经验写进中央党校教材。吸引了广东广州海南三亚、安徽芜湖,湖南长沙、岳阳,河南濮阳、济源,贵州六盘水等多地赴宜昌市考察交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又在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7月1日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先后部署动员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从国家层面对改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住建领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最生动的实践,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此次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宜昌将深刻认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定位发生的变化,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深化社区治理新实践,围绕品质提升、功能完善、后续管理等重点,在垃圾分类、智慧小区、花园小区、节能改造、特色文化塑造等方面找准结合点,确保在新起点上开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篇章,奋力打造中西部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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