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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做好持续性降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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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出现持续阴雨天气,为切实做好持续性降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舟山市建管局下发《关于做好持续性降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全面分析和评估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

近期舟山市出现持续阴雨天气,为切实做好持续性降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舟山市建管局下发《关于做好持续性降雨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全面分析和评估自然灾害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预防,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易由持续性降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拉网式隐患排查,结合《关于切实抓好“两会”及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19〕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19〕4号)等文件要求,将防范持续性降雨天气应对工作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防范应对汛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能力。

二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严格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全面检查墙体及塔吊、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部位、地段以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工棚,应立即撤离人员,做好持续性降雨防范工作。

三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督促企业做好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做好物资装备及人员准备并随时待命。要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预案的组织落实,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应急指挥,做好科学、安全、有序、有力、有效、妥善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资讯编辑:季幸 18017665087
资讯监督:汪华 021-2609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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