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新建农村住房将全面执行相应的节能设计标准。同时,对长期居住,经评估结构安全、具备节能改造条件的农房,将结合清洁取暖工作全面进行节能改造。
为了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创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高我市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我市将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筑节能,强化农房节能减排,努力实现我市农村居民住房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今后,农村新建房屋在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节能房屋。我市将组织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多种类型、功能完善的农房建设方案,供农村居民新建房屋选择。
我市将结合清洁取暖工作,研究制订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村民进行既有农房的节能改造。
此外,在新建农房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中,将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建材、节能门窗、节能洁具等新材料、新产品,大力推广应用轻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等新结构体系,充分利用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建筑采暖系统,建设绿色农房。
摘自 太原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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