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河南省建材协会、山西省建材协会、河北省建材协会、山东省水泥协会、陕西省水泥协会、湖北省水泥协会等6家水泥协会及金隅冀东水泥、河北曲寨水泥、武安新峰水泥、山西威顿水泥、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淄博联合水泥、葛洲坝水泥集团、京兰水泥集团、世纪新峰水泥、焦作千业水泥、河南春江水泥、河南大地水泥、河南泰隆水泥、河南孟电水泥、河南嵩基水泥、河南湖波水泥、河南天瑞集团、河南同力水泥、山东泉兴集团、中国联合水泥等20家水泥集团企业联合向水泥协会发出《关于全面落实建材行业2017-2018冬季错峰生产的建议》函,建议函由以上6地区水泥建材行业协会和18家水泥集团企业共同签字。
建议函称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办发【2016】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7】110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水泥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因对“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无具体核定标准,导致部分水泥企业新增供暖项目,部分企业以协同为由,采暖期仍满负荷生产,加大了采暖季环境负荷,并对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落实,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为了落实错峰生产,以上6个地区水泥建材行业协会及18家水泥集团企业集体签字,坚决制止错峰生产弄虚作假! 函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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