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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建委扎实做好建筑(市政)扬尘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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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市住建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筑(市政)工程扬尘治理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市住建委紧紧围绕建“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再...

 

  7月11日,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市住建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筑(市政)工程扬尘治理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市住建委紧紧围绕建“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再铸“工小美”新辉煌的目标,按照上级部署和相关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建筑(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法,并采取“白+黑”、“5+2”“监督员蹲点施工现场”、“专项督导检查”等强有力举措,努力推进全市建筑(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进程。

  该委提出“八个有”“两个到位” “四个一律”和“五个百分之百”的标准。“八个有”即:有扬尘治理责任牌、有扬尘治理宣传标语、有喷雾式降尘机、施工道路有硬化、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裸露土方有覆盖、有冲洗平台和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有符合规范的施工围挡;“两个到位”即:“喷雾式降尘机到位、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到位”;“四个一律”即:“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施工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 “五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的要求。同时,还将建筑扬尘治理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开工前置条件,把施工现场配备喷雾降尘机、编制《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好围挡规范设置、冲洗平台建设列为办理施工许可前置,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范要求,都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为确保扬尘治理的投入,该委规定将扬尘污染治理费用计入工程造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扬尘污染治理提供经费保障。为引导全市建筑(市政)施工现场规范操作,该委还建立一个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并召开建筑(市政)施工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要求各级建管部门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监理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亲身感受,学习先进做法。目前,我市城区所有在建项目都按照要求规范设置了围挡,主要道路围挡高度2.5米,一般道路1.8米。对主要施工道路和场地均进行了混凝土、钢渣或者钢板硬化,全市硬化道路(场地)面积25160平方米。

  同时,加大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执法惩戒力度。建设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第一次发现,责令停工整改;第二次发现,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计不良行为一次;第三次发现,发文通报批评,建设单位是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报市监察部门问责;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通报批评后仍整改不到位的,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加国有建设用地竞买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暂停6个月以上的工程投标资格,直至清出新余建设市场等。目前,对扬尘治理不力,治理不到位的情况共约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28个,约谈人员84人,发文件通报批评在建工地2个,并对这2个工地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记不良行为一次。


资讯编辑:汪华 15221633622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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