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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土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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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对接国家7个重大工程包,今年起每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出台《关于全力服务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从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保障、落实建设用地“占优补优”、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等15个方面来推动实现稳增长。

通知提出,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围绕国家定位的大通道、战略支点和重要门户,精准对接国家7个重大工程包,优先保障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10个重点城市新区、改革试验区以及旅游产业、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商贸物流业等项目用地;开通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并在全区所有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面推行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与此同时,要加大存量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今年起每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供地率达到60%以上;建立计划执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所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否则剩余指标一律收回,另行调剂安排给其他急需的市、县使用。

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降低一批涉企收费标准,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取消征地管理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暂停征收部分涉企收费,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


资讯编辑:徐艳 13764642251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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