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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混凝土:2013~2014年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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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以来,受金融危机后续效应和宏观经济影响,我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经济增长放缓,运行质量下滑,行业规模扩张的态势得以调整,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滑。

受基建、房地产投资下滑的影响,市场需求偏弱,占行业经济总量15%的混凝土预制桩行业生产增长放缓,另外,行业规模快速扩张步伐放缓,行业整体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预制混凝土桩总产量约3.2亿米(官方统计为28843.8万米),其中建华集团约1.1亿米,占全国总产量的1/3。这主要得益于前三季度房地产行业投资保持20%左右的较快增长,市场需求回暖,市场需求恢复较快增长,拉动了预制混凝土桩生产恢复增长。但下半年开始出现市场需求减缓的迹象,第四季度生产增速明显减缓。

2014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沿袭2013年下半年格局,资金仍然偏紧,市场需求明显不足,受此影响,上半年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企业生产依旧开工不足,但局部地区市场供不应求,如广东的汕头地区等,上半年混凝土桩累计产量16808万米。随着各地限购政策的逐渐放松,2014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可能有所好转,但资金仍然是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国家的宏观政策是以建保障房为主,资金主要流向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预计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市场需求会有一定的增长,但增速不一定明显,还需进一步观察。

长期以来,预制混凝土桩的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高速铁路等投资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有少量应用,但大量使用的仍是灌注桩等,尽管预制混凝土桩特别是管桩的优势能获得这些行业(设计人员)的认可,但受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制约,预制混凝土桩难以在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大量推广应用。另外,一部分地区存在盲目使用预制混凝土桩以及行业恶性竞争造成部分预制混凝土桩企业产品质量下降等问题,使得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出台了限制使用预制混凝土桩特别是管桩的文件,也影响了预制混凝土桩的推广应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8月25日印发了“关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2014年9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印发了“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两个文件规定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预制混凝土桩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也将相应承担质量终身责任。2014年8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要求:在超高层建筑和大跨度结构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钢管混凝土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采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和优化配合比,通过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措施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的混凝土,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全寿命周期的综合成本,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技术进步。预制混凝土桩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的产品性能和质量已被国家层面提到了议事日程,因此,预制混凝土桩等预制混凝土制品行业要持续健康发展仍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行业自律:预制混凝土桩等预制混凝土制品及相关配套原材料生产企业应依法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恪守行业道德;要严格按有关标准组织生产,杜绝偷工减料;自觉抵制低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成本的低价销售、损害行业和其他经营者利益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2)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开展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实现盈利为目标的转型与升级工作,在全行业推广生产效率高、能耗低、清洁生产的自动化生产新工艺、新装备。

(3)基础研究工作:加快开展预制桩基础研究试验项目工作,取得科学试验数据,为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编制或修订提供科学依据,正确合理使用预制桩,为建筑工程提供合格产品。

(4)拓展应用范围:结合预制桩行业市场应用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企业开展预制桩产品的应用推介工作,特别是向设计单位、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外市场推介预制桩产品、预制桩配桩设计方案、预制桩施工新工法,拓展预制桩产品的应用范围。(100njz.com资讯部编辑,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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