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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山东临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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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了解,经山东临沂市政府同意,决定该市现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提前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氮氧化物排放规定。根据《临沂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临沂市现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表1规定的新建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400mg/Nm3)。


资讯编辑:汪华 15221633622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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