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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税率建材、商品混凝土等企业最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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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将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两档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据统计,我区有80余户纳税人符合这项政策条件,预计将减免税负2700万元。

按照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经过多次调整后已经统一为3%,但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多次调整的情况不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多年未作调整,目前的现状是多档征收率并存。

7月1日调整后,将原本征收率为6%的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部分建材产品、商品混凝土和生物制品等特定的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调整为3%。将原本征收率为4%的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等特定的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也统一为3%。

那么新政实施以后,纳税人可以省下多少钱呢?我区某石料厂的财务负责人算了这样一笔账:销售自产石料60万元(不含税),按照老规定,应缴增值税为60万元×6%=3.6万元,而按照现行规定,应缴增值税为60万元×3%=1.8万元,纳税金额减少了一半。

据我区国税部门统计,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受益的80余户纳税人中,建材、商品混凝土、自来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受益最为明显,企业税负下降显著。全区共有29户建材生产企业受益,适用新税率后,预计每年可享受减税1150万元,21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预计每年可减税380万元。


资讯编辑:汪华 15221633622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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