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威海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为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威海人居环境质量,计划2015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全部实行工厂化生产。
记者了解到,工厂化生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等技术先进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仪器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混凝土运输车应安装防漏洒装置,在驶离生产厂区或施工现场前应进行整车全方位冲洗,确保车辆整洁,严禁带泥上路,行驶中应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确保不漏洒。
按照要求,我市需要实现工厂化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共有68家,范围涉及市直及各区市。根据计划,到今年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工厂化生产的比例要达到70%。到明年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全部实行工厂化生产。
市城乡建设委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实行工厂化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开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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