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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确定今年发展散装水泥八项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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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春市散装水泥供应量近500万吨,比上年增长17.5%,水泥散装率达到50%以上;预拌混凝土突破400万立方米,为42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0%以上,市中心城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达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全市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768.8万元,比上年增长115.6%,其中市本级征收专项资金436.4万元,比上年增长159.1%,增收268.1万元。通过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实现综合利用废弃物206万吨,节约标煤11.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2.25亿元。

2014年主要目标是: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水泥散装率达到54%以上;专项资金征收保持增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成投产,填补宜春市这一产业空白。

为完成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加大加强行业宣传力度。要做好宜春市发布《关于贯彻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5周年宣传庆祝活动,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散装水泥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行业的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的产品质量,确保商品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质量。

三是积极推进预拌砂浆发展。重点对中心城区已批复兴办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及时跟进,适时掌握动态,积极促动投资主体加快进度,争取今年底有2个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落实建设用地并开工建设,一个建成投产。

四是强化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县(市)专项资金应列入“一单清”征收,未开征的应按规定征收,杜绝违规减免的现象;加大对水泥生产企业专项资金征收力度,力争取得更好成绩;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止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扩大专项资金生产性支出比例。

五是推动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抓住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散装水泥推广示范点,发挥示范带领作用,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在乡镇及村的推广使用。

六是推进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推动生产企业积极列入2014年省清洁生产计划工作,强化企业实验室建设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和实验室验收工作,列入今年省清洁生产计划的生产企业要积极应对,提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参申成功。

七是转变思路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强化宜春市散预系统服务企业意识。要主动出击,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跑项争资和企业之间协调等服务。

八是加强培训促进队伍建设。各县(市)散预办要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经常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要健全县(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稳定散装水泥工作队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散装水泥工作行政执法培训班,确保宜春市散装水泥工作人员文明执法,并做到执法程序到位、案卷齐全。要积极组织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参加全省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努力培养业务骨干,提高全市散装水泥工作服务水平,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资讯编辑:汤夏昕 1560161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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