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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散办圆满完成2013年度发散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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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睢宁县散办在省、市散装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发改委的领导下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以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工作为中心,不断增强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求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同时也取得了社会各界对散装工作的理解与好评。

一、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41万吨,比上年增长12万吨;散装率82%以上;完成预拌混凝土生产量为72万立方米,专项基金实际征收率达到了95%以上,其中在行政审批大厅,通过“一费制”征收的工程项目征收率达到了100%;新闻稿件方面实际完成31篇;培育了预拌砂浆企业1个;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开展定期2次,不定期检查4次,查处违规案件5起,处理案件5起;完成年度散装水泥报刊征订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具体做法

(一)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工作

一是主动上门服务,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全县共7家混凝土生产企业,2家粉磨站,由于受大的环境影响,今年使用量和以前相比,增速放缓。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积极按照省办“三解三促”精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的调研工作组,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当前遇到的困难,协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另一方面,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交流讨论,并收集好情况,将企业的要求及建议积极向上级汇报。

二是定期组织召开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高度会议,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的最新政策,引导企业健康运行。目前由于没有混凝土行业协会,我们在强化自身职能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推动混凝土企业的有序发展。今年5月,专门下达了对全县境内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把企业全部纳入了管理。

(二)贯彻实施《条例》,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功能,及时准确掌握建设工程报建的信息。对纳入涉建“一费制”范围内的工程,坚决按标准应征尽收,对获准减免的一律先征后返,并且跟踪督查其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的情况,确保发散用散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执行基金返退政策。对每项工程从开工之初到竣工全部建立台账和影像资料,从工程基础到主体的验收,全过程按程序验收,没有用“散”或用“散”率不达标的工程,取消基金返退。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严格杜绝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的行为,对确需的,按要求进行申请备案程序。2013年,在执法检查中,对部份建设工程违规的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提高了《条例》的执行力。

(三)强化宣传为举措,提高推“散”工作的效应

一、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将稿件数量分配到各个科室,量化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之中;

二、开展宣传周专场活动,召集预拌混凝土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联系电视台、报社专门进行报道,促进了散装水泥宣传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积极向省网站投稿,宣传办公室工作动态及散装工作新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稿件量化任务。

四、规范基金征收,注重发挥导向作用。

一是积极开展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缴纳专项基金,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先征后退;进入行政审批中心“一费制”的工程,征收率达100%。二是规范做好专项基金返退工作。直接由财政专户返退给建设单位,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暗箱操作,到了公开、透明、公正。

2014年睢宁散装水泥工作将一如继往继续保持,努力在“禁现”、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新农村发散工作等方面积极加快步伐,为“十二五”建设环保、绿色、低碳社会做出贡献。


资讯编辑:汤夏昕 15601619773
资讯监督:宋丹丹 021-2609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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