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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散装办大力开展《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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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已经2013年8月2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认识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性,促进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淮北市散装办积极联系新闻媒体,于11月1日在本市主流媒体《淮北日报》的显要位置上整版刊发了《条例》,介绍了市散装办的具体工作职能,公布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此外,市散装办积极联系城建、设计、监理、建设招投标等相关部门进入砂浆企业现场办公,共同学习宣传《条例》,研究淮北市砂浆禁现措施;市散装办还走访水泥、混凝土企业30余家,赠阅《条例》单行本100余份。

为确保《条例》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淮北市散装办将会以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将《条例》的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资讯编辑:汤夏昕 1560161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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